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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2333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2333人简章

  为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安排部署,2020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2333名,其中初中教师1021名,小学教师1312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特别提示:请报考深度贫困县岗位的人员注意,今年深度贫困县岗位先录取深度贫困县本县籍(即设岗深度贫困县籍,具体指:应届生生源所在地或往届生户口所在地为设岗深度贫困县)毕业生,不足的再录取外县考生,请充分了解相关规则后志愿报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4.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名和上岗时无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后一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

  凡志愿报考特岗教师的人员,于6月4日10:00-6月11日17:00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身份证号注册登录、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就可以填报志愿。请认真填写报名各项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考生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具体查阅附件1),可以自愿填报地区调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

  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完整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0KB以内,照片像素为高480×宽360)。

  3.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7月12日0:00-23:00登录报名网站扫描二维码,并且连续14天(7月12-25日)按要求进行填写个人健康情况。若未填报或填报信息不真实,将影响后续笔试、面试及招录过程。

  4.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7月20日9:00至7月26日14:3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请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准考证,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面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准考证的,视为不合格。

  五、笔试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笔试科目均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

  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中明确的为准。

  2.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20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藏语文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政治时事: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为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按文科类要求。

  4.笔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其中,存在一门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或得分低于该学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计算其综合成绩,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不纳入确定面试人选范围。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得0分的考生不纳入本学科笔试平均分计算范围。

  5.公布笔试成绩。

  8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包含《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及在所报考同岗位考生中的排名。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8月20日、21日到报考地市(州)招办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各市(州)招办于8月24日集中向省考试院提交查询申请,省考试院负责反馈查分结果。

  6.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按“报考设岗县”和“报考岗位”确定的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人选需求数的,在填报了相应“调配志愿设岗县”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仍未达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岗位,在填报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其中,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方式为: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在报考深度贫困县岗位的考生中,本县籍考生优先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不足的由报考同岗位的外县考生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还不足的在填报了相应“调配志愿设岗县”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仍不足的在填报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若其后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没有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

  8月31日,通过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9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1.面试报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考生面试前下载《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在面试公告中明确),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考深度贫困县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藏语文等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县籍考生参加体检,不足的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外县考生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确定体检人选办法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八、征集志愿

  各地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还存在岗位空缺,设岗地区将组织征集志愿,满足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要求的,可以调整岗位征集志愿,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有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首次面试考核后,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网的征集志愿公告。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参照首次录取方式招录。

  九、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一、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简章由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报名成功后无故缺考的,纳入诚信档案。

  2.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考试的入场时间、入场安检、参考要求、健康码使用等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敬请关注。

  十三、联系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询电话:教育厅人事教师处028-86137183

  设岗地区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2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86713053
附件:

1.2020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2.2020年四川省特岗教师设岗地区政策咨询电话

四川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2333人简章附件1:2020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四川省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2333人简章附件2:2020年四川省特岗教师设岗地区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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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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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8222066
仙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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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

1.《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报名系统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注意查看个人邮箱收到的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或上传证明材料重新报名。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前第三个学期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注: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报考。)

4.在浙江省服役的现役军人。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根据审核提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名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从2024年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报考人员在报考前须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6年3月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形式。

时  间

类  别

2026年3月7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月9日10时—12日16时

2.网上审核:2026年1月9日10时—13日16时

注:2026年1月12日16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1月13日16时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1月13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邮件提示需提交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在1月12日16时—1月13日16时通过指定链接上传资料。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待缴费”)即可缴费,时间截至2026年1月14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完成。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本人提交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注:

①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2026年1月13日16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提交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②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2026年1月13日16时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

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为方便考生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今年我省免费向考生提供考试照片拍摄辅助服务,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你拍”小程序进行拍摄。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注:

①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②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③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不再向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审慎报考,责任自负。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报名后,可于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违规处理

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八、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了解。

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

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各考区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docx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西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时间

1.注册报名:1月9日10:00–1月12日16:00

2.网上审核:1月9日10:00–1月14日18:00

3.网上缴费:1月9日10:00–1月14日24:00

报名期间考生务必时刻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审核时间内如实修正信息后提交,请务必为后续的审核和缴费留足时间(14日18:00后提交的信息将不再予以审核;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不成功)。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考(科目填报)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等待审核→审核通过→③缴费完成(报名成功)。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所填信息不允许更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参加不了考试或资格证书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代码表

序号 名称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  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具有西藏高校学籍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藏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藏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战士;

6.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允许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

(二)学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考限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提示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二)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三)照片要求

西藏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四)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考区,建议及早报名,留足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

(五)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笔试报名费40元/人,考试费100元/人·科。

(六)我区已安排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的教师资格考试,仅限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已毕业或区属高校大三大四在校生报考。笔试均为全国统考科目,面试为省级自命题科目,主要考察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2日至3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幅面)。

六、考试证件

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用居住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参加考试;用港澳台居民、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或通行证参加考试;驻藏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考生还须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参加考试;在校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带齐证件,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七、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与处理。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八、成绩发布

预计4月17日发布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九、其他事项

(一)严禁代替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考生本人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资格证书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密码重置。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网站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三)无指定教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页面阅读、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

(四)成绩有效期。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项目下载、打印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资格认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知西藏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认定条件以当次认定为准,https://www.jszg.edu.cn)。

(六)政策咨询。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相关政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1-6599504。

(七)权威标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八)咨询电话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10:00—12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4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如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须在2026年1月12日16: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4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日—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5月1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因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考生须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向所属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考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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