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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琼府办〔2015〕235号)文件精神,海南省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我省三亚、儋州、定安、屯昌、澄迈、临高、乐东、白沙等8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100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六)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5日)。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2),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见附件3)。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00至6月11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报名表编号和管理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下4个方面电子材料:
  (1)第二代个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属于2020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4)〕。
  (3)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要先行上传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3份基本材料:①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可用《个人承诺书》暂时代替。资格复查时以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为准。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③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封面及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
  5.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及时更新还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具体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应聘人员于6月18日至6月20日登陆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8日9:00至7月10日16:00登陆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学前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可于7月中旬登陆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7月下旬在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及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④体检表〔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招聘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前教育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为8月中下旬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8月下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陆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8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按规定时间到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如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第一轮、第二轮依次递补时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入围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2)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3)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空缺岗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计划组织三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为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综合成绩依次靠后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次依次递补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符合预录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具体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先后顺序排名,由考生自愿依次递补选岗确定: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若第2名考生“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接着是综合成绩第3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省教育厅发布递补公告和符合递补人员名单;(4)招聘市县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5)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6)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7)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应同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考生报送省教育厅。
  6.如果第二轮依次递补完成后仍然有岗位空缺,将视实际需要组织第三轮依次递补。第三轮依次递补在全省范围内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类似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征集志愿,开展第二轮面试考核和重新计算新的综合成绩。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空缺岗位数的1:3比例按照报名参与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第三轮依据考生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预录(选岗办法参照第二轮依次递补要求进行),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八)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对所有批次预录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特岗教师人员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三)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各市县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3.2020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学前教育农村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4.2020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版
 


附件1
 
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1.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但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网上报名阶段可用《个人承诺书》暂时代替。资格复查时以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为准。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3.普通话水平: 以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凭据,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以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附件2
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市县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1 三亚市 三亚市育才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4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三亚市育才雅林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三亚市天涯区过岭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天涯区扎南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第二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三亚市吉阳区第五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御府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月川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吉阳区同心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三亚市第二十九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序号 招聘市县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2 儋州市 木棠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5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年5日以后出生)。
3 定安县 岭口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年5日以后出生)。
新竹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黄竹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龙河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龙门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序号 招聘市县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4 澄迈县 永发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加乐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文儒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瑞溪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石浮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老城第二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红岗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中兴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昆仑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长安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大丰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山口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新吴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太平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和岭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序号 招聘市县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5 临高县 红华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东江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多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波莲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皇桐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6 屯昌县 南坤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枫木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乌坡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南坤镇黄岭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序号 招聘市县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7 乐东黎族
自治县
万冲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千家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大安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志仲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九所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利国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黄流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莺歌海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佛罗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3
尖峰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1
8 白沙县 邦溪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打安镇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南开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青松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阜龙乡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
  合计     100  
 


附件3
 
2020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学前教育农村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 现场资格审查详细地址
三亚市教育局
 
冯俊华 0898-88657872
0898-88953733
0898-88657805 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人事科
麦苗苗 0898-88865152 或18789375399 0898-88865151
孙令继 0898-88911863  
儋州市教育局 廖甜 0898-23334285   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
定安县教育局 周海瑾、刘力歌 0898-63831818
0898-63831818
0898-63823672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583号定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屯昌县教育局 潘家帆 0898-67819116 0898-67815124 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83号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室
澄迈县教育局 林志涛、万依凝 0898-67620580 0898-67630806 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11号
临高县教育局 陈建群 0898-28262663   临高县临城镇江南路9号临高县教育局
乐东县教育局 于文娟、陈丽丽 0898-85529009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南四路35号
白沙县教育局 符国川 0898-27726008 0898-27723123 白沙县牙叉镇滨河北路63号白沙县教育局
 



附件4
 
2020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姓名:                         照片: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学号:
兹证明该生系我校学院          专业2020届毕业生,学历层次为        ,2020年     月将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2020年   月   日
                         (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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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10:00—12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4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如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须在2026年1月12日16: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4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日—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5月1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因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考生须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向所属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考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查阅附件

四川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四川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需自行判断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报名信息错误,使笔试、面试、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月12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1月10日9:00至1月13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时间);

3.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考生可按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2026年1月9日至1月12日17: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要求见下),选择考试科目(见附件2)和考区。因个人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经过特殊处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考生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需要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9:00至1月13日17:00,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可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并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按要求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和考区后再次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24:00(以支付发起时间为准),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妥善安排。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

五、成绩查询

2026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7日,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公告。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含成绩有效期内),请考生不要随意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否则笔试成绩将无法与本人匹配。确因个人原因,经公安机关变更信息的,须及时向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将不再予以更正。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本次笔试共设置25个考区〔21个市(州)考区和4个高校考区:四川师范大学考区、阿坝师范学院考区、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四川民族学院考区〕,因考位有限,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某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将关闭。特别提醒:四川师范大学考区和阿坝师范学院考区仅接受本校在籍考生报名。成都考区考点分布在全市23个区(市)县(含金堂、都江堰等),考位将随机编排。

(四)我省开设的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已获得笔试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只需选报未通过科目。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七)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不带“A”科目相同。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应学段的音、体、美专业科目。但若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市(州)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贵州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非我省的社会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3.户籍在贵州省或持有效期内贵州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户籍或学籍之一在贵州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

4.在贵州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贵州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考区选择

1.社会考生应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选择考区;在校生应依照学籍所在地选择考区(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考区等五个考区可视考位情况接受非我省学籍的贵州户籍在校生报考。

2.贵阳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3.贵阳贵安辖区内高校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除接受在校生报考外,也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遵义考区考点安排:初中类别设在桐梓县;小学类别设在湄潭县;幼儿类别设在绥阳县;高中(中职)类别设在汇川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毕节考区考点安排: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黔西市,小学类别考点设在大方县,初中、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七星关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考区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注册时进行考生手机号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二)考生网上报名:1月9日10:00~12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1月12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补充材料的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立即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1月9日10:00~12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结果和考生本人真实情况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上传相关材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1月14日24:00

1.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2.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缴费完成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2026年上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3月2日至7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严禁涂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于4月17日起查询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为确保考生信息修改准确规范,从202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1.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4.贵州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新疆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新疆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教规〔2022〕4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笔试)时间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0991-4362086)。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和《关于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369 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 2024 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经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

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 月 9 日 10:00—1 月12 日19:30

审核截止时间:1 月 13 日19:30

缴费截止时间:1 月 14 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3 月2 日—7 日

考试日期:3 月 7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日期:4 月17 日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公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文件、报名流程、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熟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报考。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3.报名注册。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生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4.报名审核。笔试报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相关部门将及时完成考生填报信息规范性审核(规范性审核仅对考生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电子照片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户籍信息、学历信息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时,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未通过原因再次对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针对报名信息误填、电子照片信息不规范等情况,考生须及时修改正确信息,并再次按照报名流程重新提交信息等待审核,超过审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5.照片格式。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后上传)。孪生兄弟、孪生姊妹同时报考的,不得使用同一张照片。

图例:

(二)考区选择。根据自治区和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2026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7个考区,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含兵团)有效期内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

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笔试科目及考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报考信息。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考试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笔试考试费标准为 55 元/人·科次。考生应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系统提示及时完成报名缴费,逾期(1月14日 24 时前)未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四、其他事宜

(一)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考生须认真核实本人户籍(居住证)、学历等基本信息是否符合我区报考条件,不

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不得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取得报名资格、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成绩无效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

(二)报名期间如遇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号码进行咨询。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号码:15735024662、15635138913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号码:010-82345677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及举报电话(附后)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笔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1.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号码(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五)残疾人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在报名工作结束5 个工作日内(1月19 日 20:00 前),与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按要求提交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相关材料。经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卫健委和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为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提供相应的合理便利。

(六)笔试成绩查询。4 月17 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七)信息变更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考区申请变更信息。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 5 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 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 12 月31 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5 年12 月24 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2:

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举报电话号码

序号 考区名称 咨询电话号码 举报电话号码
1 乌鲁木齐市 0991-8810121 0991-2956003
2 石河子市 0993-2068183 0993-2068185
3 克拉玛依市 0990-6608089 0990-6608089
4 奎屯市 0992-3258533 0992-3270020
5 昌吉州 0994-2330830 0994-2345994
6 博州 0909-2319273 0909-2319275
7 塔城地区 0901-6222139 0901-6222003
8 阿勒泰地区 0906-2122798 0906-2122738
9 吐鲁番市 0995-8520238 0995-8700298
10 哈密市 0902-2255504 0902-2258485
11 巴州 0996-8693613 0996-8693743
12 阿克苏地区 0997-2530851 0997-2510260
13 克州  0908-7625000 0908-7625000
14 喀什地区 0998-2313360 0998-2313351
15 和田地区 0903-7862032 0903-7885228
16 伊犁州 0999-8290040 0999-8290303
17 阿拉尔市 0997-4660630 0997-46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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