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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县2020选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大名县2020选聘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为大名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大名县第一中学位于大名县天雄路西段,属大名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统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人数  
  2020年大名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历史1名、政治2名、地理1名、生物1名、美术1名。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06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06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户籍不限;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①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②“双一流”和“名校英才入冀计划”人才引进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国家或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美术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美术学类毕业生(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执行),不限制师范类专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门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 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终止。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回避规定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0年06月01日—6月0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0日至0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大名县北京路西段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东侧大厅。咨询电话:0310-6586125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报名人员自觉佩戴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序报名,排队间隔距离在1.5米以上,14日内有发热现象的不得报名(医疗部门出具非新冠肺炎病毒证明除外)。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2020年度大名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的,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7张;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测评通知书,领取测评通知书时间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测评 
  1、测评要求。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同时携带《测评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讲课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成绩当场公布。讲课前现场备课时间2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较多(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各岗位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测评,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测评,60分以下人员取消测评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相关要求和进入测评人员名单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高校或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讲课范围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邀请评委。由大名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测评打分。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测评成绩。 
  测评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测评成绩×60%,不增加笔试环节的测评成绩即为总成绩。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学科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大名县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选聘教师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大名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需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选聘教师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监察委) 
    附:1、2020度年大名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计划表
        2、2020年度大名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双一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人才引进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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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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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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