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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2020招聘教师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怀柔区2020招聘教师44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怀柔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怀柔区教委2020年拟面向京籍应届毕业生、京籍社会人员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2个岗位,共招聘44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京籍社会人员

  京籍社会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三)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的纸质报名表清晰照片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后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是否报名成功。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收取报名表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并按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30分钟入场。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到怀柔区教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1.京籍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上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函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纸质及电子版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及身份证号。

  2.京籍社会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加盖存档机构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存档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纸质及电子版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及身份证号。

  (五)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拟分两批次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考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组织第一批面试考察,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将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安排一次调剂,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不变,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调剂岗位报名条件人员(含第一批面试考察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调剂后达到1:3比例,组织资格审查及第二批面试考察;仍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考察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考察形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面试考察形式可包括现场面试、试讲、实习(实习安排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决定是否进行,如无法按计划组织,将通知考生并将实习所占分值平均分至其他两个考察项目中)等方式,各方式所占分值权重详见附件1。面试考察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

  (六)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及面试考察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及面试考察成绩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察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考察成绩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三)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期6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试用期满仍未取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69621035(许老师)    监督电话:69621039

  附件:

  1. 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 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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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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