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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2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0年北湖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60名,其中104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156名用于专项高校毕业生招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rsj)、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②报考仰天湖瑶族乡和保和瑶族乡学校的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18年、2019年、2020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不作限制性条件,但上岗后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到2020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到2020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北湖区在编在岗教师、北湖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

  4.缴费。考务费每人200元。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准考证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入围面试。农村学校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政治、生物等急需紧缺学科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入围面试。

  (5)郴州市三中招聘岗位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6)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5日在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6月16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20年6月1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手写签名;②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③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截至报名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在岗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大小2.7cm*3.6cm,分辨率300像素,jpg格式,并将电子照片上传至937969085@qq.com,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jpg(如:张三431002199706064027.jpg);⑥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⑦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2018年、2019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时,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无参保记录承诺书》(附件5)。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仅报考郴州市三中招聘岗位的免笔试)。

  2.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3.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时。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6月下旬在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报考郴州市三中招聘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

  4.面试内容。小学英语和初中英语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北湖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可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郴州市三中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报考郴州市三中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再相同的,则当天进行第二轮面试。其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北湖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北湖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在北湖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湖教育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北湖教育信息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其综合成绩必须在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

  (六)递补选岗完成后,对有空缺的农村学校岗位,在自愿前提下,可以从报考城区学校同学段同科目尚未补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调剂对象,其综合成绩必须在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312。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735-2121072(区教育局)、0735-2167130(区人社局)。

  七、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对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红码”标识的,不得报名参考。
  2、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
  3、所有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附件1: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xls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附件2: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二).xls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附件3:2020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湖南永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220人公告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无参保记录承诺书.doc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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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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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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