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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东城街道2020招聘教师1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东莞市东城街道2020招聘教师114人公告

  为适应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以下简称“我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满足我街道公办中小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我街道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学校聘任教师。

  一、 招聘概况 

    (一)招聘类别

  东城街道聘任教师

  (二)聘用期限

  签订聘用合同1-3年

  (三)薪酬待遇

  年薪(含五险一金)在14—24万元,因职称、岗位与绩效不同有差异。

  (四)试用期限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 招聘对象 –

  (一)毕业生
 
  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就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四类:
  1.2020年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①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②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③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除有相关文件规定择业期外,外省户籍外省(境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1年以内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社会人员

  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

  现向全国招聘各学科优秀聘任教师114人,初中22人,小学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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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工作岗位,有“爱生于仁”的师德情怀;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规章制度,有一定前瞻性的教学理念,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信心;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综合分入围的教师在体检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上岗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对应层次或低层次的教师岗位);

  2.学历资格: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资格: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4.年龄条件:男教师40周岁(含)以下,女教师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社会人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专业需与报考岗位相符;

  6.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及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副高级)的;

  (2)获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

  (3)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科研课题成果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

  (4)获得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比赛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

  五、招聘程序 –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线上初审

资格复审(现场/线上)

笔试(现场/线上)

试讲与面试(现场/线上)

体检

公示

签订劳动合同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网站dcjy.jyjx.dgjy.net下载《东莞市东城街道聘任教师招聘简历表》(详见附件)。

  2.上传资料:

  考生在2020年6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东城街道聘任教师招聘简历表》,按以下(1)至(6)材料顺序插入扫描件后重新命名(学段+学科+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gdcjy@163.com);并加入 QQ群:154510663、830743905。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对应层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全日制研究生(硕士或博士学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入职一年内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2020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中级职称证扫描件(社会人员提供)。
  (5)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6)免冠红底大一寸证件照一张。
  (二)线上初审
 
  (三)资格复审(现场/线上)
 
  笔试(现场/线上)审核上传资料的原件。
  (四)笔试(现场/线上)
 
  笔试,根据学科招聘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推荐参加试讲与面试对象。当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招聘人数,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试讲与面试环节。笔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将通过QQ群或者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五)试讲与面试(现场/线上)

  试讲流程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备课(4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增加指定学科技能或自选学科技能展示实操环节,音乐、体育增加10分钟,美术增加40分钟、信息技术增加30分钟。)——面试为现场答辩(5分钟)。试讲与面试时间与地点将通过QQ群或者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最后的总成绩为综合分(百分制),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试讲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试讲与面试成绩= 实操×40% +试讲与面试成绩×60%。

  综合分=笔试成绩×40%+试讲与面试成绩×60%。

  相应学科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聘所需推荐人选参加体检。

  (六)体检

  在我中心指定的三甲医院参加体检。

  (七)公示
  招聘录取结果按规定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教育网站(dcjy.jyjx.dgjy.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六、 试用期考核 –

  由我街道公办中小学自主制订试用期考核方案,并负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劳动合同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七、报名咨询 –

  电话0769-22322500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东莞市东城街道聘任教师招聘简历表.docx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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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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