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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0年将招聘特岗教师1.7万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2020年将招聘特岗教师1.7万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现就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特岗计划”总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站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要全面贯彻依法治教精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配套政策,扎实组织特岗教师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实施工作,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非教师岗位。把好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关,从严执行招聘条件规定,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和优化工作预案,确保招聘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切实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精神,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设岗县(市)要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统筹资金落实特岗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做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三)切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切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纳入岗位管理,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要将特岗教师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及市(县)级培训等项目中统筹安排,加大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力度,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做好新聘用、在岗以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工作。要充分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系统内的数据信息。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2020年“特岗计划”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我省26个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12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纳入我省地方“特岗计划”。

  (二)招聘数量。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名额11000名,我省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名额6000名。

  (三)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教师继续给予工资性补助,根据各县(市)2020年招聘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0年“特岗计划”补助经费,2021年根据2020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四)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切实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入编工作。继续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招聘政策向本地生源倾斜,引导和激励特岗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五)教师资格。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关于教师资格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执行。

  三、2020年“特岗计划”申报条件及工作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要求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有足够数量中小学教职工空余编制。

  2.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二)工作程序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要认真调研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当地中小学教师现状、学科分布、自然流失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岗位需求计划,填写《河南省2020年特岗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县(市)人民政府认真排查往年招聘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认真、如实填写上报《河南省2020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向省教育厅出具申请实施“特岗计划”的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特岗教师需求数量,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督查机制,结合各地申报情况择机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未如实填写申报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县(市)将予以通报处理,并视情况取消其实施“特岗计划”资格。

  3.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共同审核所辖县(市)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河南省2020年特岗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河南省2020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各市、县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及各县(市)分学科岗位需求等信息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上报。

  4.请于6月25日前完成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省委编办综合考虑各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绩效和今年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下达各县(市)2020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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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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