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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2020年教育兴市专项引才行动1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吕梁2020年教育兴市专项引才行动135人公告

  为了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部分学校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名额

  教育系统本次共计划引进135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吕梁市直属学校12名;汾阳市属学校70名;文水县属学校53名。引才岗位和具体条件见《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见《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要求;

  6.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已经被录用为吕梁市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已被正式聘用为吕梁市各级各类单位的工作人员。

  年龄计算、服务期、试用期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引才方式

  (一)岗位引进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不足5:1时,通过面试与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岗位引进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引进。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1日24:00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2日18:00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改报、核减、取消岗位

  岗位引进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引进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引进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引进条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引进人数时,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名,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引才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笔试

  1. 笔试组织:笔试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 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范围。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直接进行面试的报名人员。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报到证。2020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学历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

  (3)《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吕梁人事人才网下载);

  (4)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引进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面试范围

  (1)经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2)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面试备课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工作将全程录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

  (1)人选的确定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引进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引进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考核环节。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市直单位拟引进人选报市委人才办批复;汾阳市、文水县教育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市、县单位拟引进人选报该市、县委人才办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合格的,办理全额事业单位编内手续。

  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六、咨询、监督电话

  引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

  吕梁市委人才办:0358-8222214

  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8-3380949

  汾阳市教育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8-7228675

  文水县教育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8-3022465

  监督电话:0358-338099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报名参加吕梁市岗位引才的人员,咨询吕梁市引才办电话;报名参加汾阳市岗位引才的人员,咨询汾阳市教育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报名参加文水岗位的引才人员,咨询文水县教育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0年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岗位表

吕梁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6日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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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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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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