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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江区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1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江区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125人公告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衢江教〔2019〕51号)、《衢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细则》(衢江教〔2019〕111号)等精神,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衢江区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学段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招聘计划

公办小学

小学语文

小学教育(语文方向),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学、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

15

小学数学

小学教育(数学方向)、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专业。

10

小学英语

小学教育(英语方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

3

小学科学

科学教育、小学教育、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

7

公办

幼儿园

其他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1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70

幼儿园2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14

幼儿园3(山区库区公办幼儿园)

6

合计

 

125

  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按要求报考。

  2. 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农村和山区教育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报考者为衢州市户籍的;

  2.报考者为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3.报考者或其配偶在衢江区工作并在衢江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户籍以2020年6月10日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10日。

  (三)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育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的对象,并按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及聘用有关事项;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并能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

  (六)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八)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10日起,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公布在上述平台,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6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或用手机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已按《2020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报考公开招聘编内教师(以下简称“公招编内教师”)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如符合本次招聘相关岗位要求,可同时兼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简称“兼报者”),友情提醒:需重新报名本次招聘,方可取得本次招聘的相关资格。

  报名网址:http://maka.im/pcdanyeviewer/11504199/Q4G0FAF3W11504199

  报名二维码:

浙江衢江区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125人公告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等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本次招聘过程发布信息的网站。

  (四)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缴费办法和要求及时缴费,其中已报考公招编内教师且缴费的兼报者,无需重复缴费。缴费截至6月17日12:00止,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共计100元。贫困家庭考生先不缴费,但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打包后(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缴费账号

330684900156313310001000094

账户名称

衢江区财政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开户银行

建行衢江支行

注:缴费时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后6位(如张某某123456),未通过资格初审自行缴费的,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6月18日,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20日。报考人员登录“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下载并填写考前储备员额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健康状况承诺书(笔试时带至考点,交由工作人员审核并收取),同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1.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报名结束后,将对招聘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报考岗位核销的,退还考试费。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4.本次招聘笔试采用的试卷,与公招编内教师同类型学科的试卷相同,兼报者仅需参加公招编内教师笔试即可,笔试成绩可适用于本次招聘。

  (七)现场资格复审

  1.通过公招编内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后入围面试的兼报者,无需参加本次招聘的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

  2.除已入围公招编内教师面试的兼报者外,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幼儿园1”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自行下载附件1《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现场资格复审表》(贴好照片,手写签名),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报名时要带上有关材料的原件,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者既不是衢州市市区户籍也不是衢州市市区生源地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报考者或其配偶在衢江区工作,以及在衢江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入围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对象达到25人及以上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组后进行面试。

  (九)建立储备员额教师备选库

  1.公招编内教师面试合格落聘的兼报者和本次招聘面试合格的对象,均纳入储备员额教师备选库。

  2.入库对象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

  3.储备员额教师备选库建立后,因衢江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补充储备员额教师的,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需求岗位类型的入库对象意见,同意应聘的,经体检、考核、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衢江区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储备员额教师公告发布之日止。

  5.折合总成绩计算及排序规则

  (1)计算“修正后面试成绩”。为使得两类对象及“蛇形分组法”分组岗位的面试成绩具有可比性,同岗位类型考生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面试成绩”。“修正后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修正后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

  修正系数、修正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2)计算折合总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数,其中面试成绩需进行修正的,取“修正后面试成绩”为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确定入围后续环节的对象。若折合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十)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并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

  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取得聘用资格。根据衢江教[2019]51号文件规定,聘用的储备员额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管理模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衢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选岗或调配,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具体学校,执行储备员额教师的工资待遇(含与在编教师标准相同的班主任补贴、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等)。劳动合同期一般为3年,签满两个合同期的不再续签。

  新聘用储备员额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7天(6月13日前)申领衢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衢江区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7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具体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我们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站。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三)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缴费通知、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核名单、拟入库人员公示等)一般只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六)对报考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与衢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人:谢老师、曾老师,联系方式:0570—3838580、3830008。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附件:

  1.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资格复审表

  2.2020年衢江区储备员额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健康状况承诺书

  3.衢江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浙江衢江区2020招聘中小幼教师125人公告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储备员额教师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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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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