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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招2020聘中小幼教师1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温州市鹿城区招2020聘中小幼教师135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5名、幼儿园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0年6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2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6月20日09时–2020年6月22日17时

  网址:http://zp.lcedu.net.cn:8080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23日09时–2020年6月28日17时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29日0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http://zp.lcedu.net.cn:808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09时–17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0年7月1日在温州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鹿城区教育局(温州市纱帽河99号)政工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第一轮考试(满分100分):笔试

  (一)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二)考试时间: 2020年7月11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笔试前三天登陆网站(http://zp.lcedu.net.cn:8080),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并公布第二轮考试对象;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第二轮考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第一轮考试所有成绩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查询。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  按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第二轮考试(满分100分):面试

  (一)面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为课堂试讲,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课堂试讲和学科技能考核。

  (1)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学科技能考核

  音乐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即兴弹唱(占面试成绩的10%)、声乐(占面试成绩的10%)、自选特长项目(占面试成绩的10%)。

  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口令、基本技能展示或示范动作相关说明等(占面试成绩的30%)。

  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scratch程序设计(占面试成绩的15%)、网页制作(占面试成绩的15%)。

  初中体育(男体)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健美操自我展示(占面试成绩的15%)、健美操即兴创编(占面试成绩的15%)。

  3.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

  (二)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开始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确定为入围人员。

  七、确定入围人员

  (一)职高、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面试中命题演讲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的考生,聘用后须于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6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0年6月20日09时–2020年6月22日17时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点击下载):

  温州市鹿城区招2020聘中小幼教师135人公告附件1 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温州市鹿城区招2020聘中小幼教师135人公告附件2 2020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温州市鹿城区招2020聘中小幼教师135人公告附件3  人事代理证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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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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