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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威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070人公告(教师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武威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070人公告(教师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武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其中: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等职业资格条件的,报名时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采取“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在1年试用期满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2.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范围一致。专业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执行,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8日至2002年6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年龄不限。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范围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面向民生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经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社保、计生等岗位)、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

  3.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民生项目人员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企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八)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武威”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查阅《武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了解招聘范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后确定应聘岗位。每名考生只限报符合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08∶30至6月22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属各县区招聘岗位的与对应县区招聘办联系;属市直招聘岗位的,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与市教育局联系,医疗卫生行业岗位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其他类岗位与市招聘办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和县区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分别组织实施,与网上报名同步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9∶00至6月23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22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本人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9∶00至6月23日(星期二)20∶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人员需先进行网上缴费,待县区招聘办和市招聘办审核确认后,对符合减免报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办理减免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凭残疾证(复印件),减免报名考试费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6月28至29日到市、县区招聘办提交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市直岗位的,在市招聘办办理减免手续;报考县区岗位的,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招聘办办理减免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9∶00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询。

  (二)笔试地点、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市直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其中,管理岗位不足1:3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应聘人员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县区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六)笔试按市直和县区分设考区,市直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市直考区参加笔试,县区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报考单位所在县区考区参加笔试。

  (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市招聘办在“中国·武威”网站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选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市、县区招聘办对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限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由各县区人社局与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一)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和面向社会招聘且不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和面向社会招聘且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县区招聘岗位和市直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而按紧缺专业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平均分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其中: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已经取得的须提供相应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含电子版)。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如实填写本人不存在聘用关系诚信承诺书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办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公布。

  六、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七、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有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及综合成绩。其中:

  (一)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八、考察和体检

  (一)在市招聘办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市、县区招聘办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初选(递补)人员: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援鄂医务人员、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全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加试公告为准。

  九、公示

  市招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武威”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序。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招聘办复审资格和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后按程序审批聘用。

  (二)参加本次招聘被批准聘用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应聘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批准聘用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招聘办:0935-2212221

  市 教 育 局:0935-2212760

  市卫生健康委:0935-2234152

  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7830

  古浪县招聘办:0935-5553423

  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1183

  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553

  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武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附件:2020年武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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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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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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