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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师范学院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师范学院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公告

  曲靖师范学院系云南省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地方本科院校。为满足发展需要,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曲靖师范学院网站(www.qj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身体健康;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五)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及优秀博士)实行常年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直接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用人单位联系,并将个人简历投递至人事处邮箱(qjnursc@126.com)。其他人员招聘按照如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周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简历通过网络发送至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qjnurs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2.应聘者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毕业证学位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两级印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5.资格复审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完成后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事宜。

  四、考试程序及要求

  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环节,面试考察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其他岗位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与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笔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笔试公告,预计7月25日前完成。

  (二)面试

  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学岗位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开展面试工作。

  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02室)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安排待定,详见面试公告,预计7月25日前完成。

  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一)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二)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根据要求提交考察(政审)材料;

  (三)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网站主页(www.q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八、待遇

  (一)领军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的待遇根据引进协议兑现相关待遇。

  (二)引进优秀博士待遇

  1.引进费:30-4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4万元

  3.博士论文出版费:4万元

  4.经入选后,认定并履行工作合同的曲靖市“珠源百人计划”教育人才专项者享受生活补贴10万元。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须遵守国家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资格;拟录用对象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0874-8998663

  人事处邮箱:qjnursc@126.com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曲靖师范学院

2020年6月12日

云南曲靖师范学院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公告附件1: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云南曲靖师范学院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5人公告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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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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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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