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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8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89人公告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13年12月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前身为鹤壁新区,是城乡统筹、“三化”协调发展的试验区,是“一二三产复合,经济生态人居融合”的功能区,将建设成为鹤壁市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样板区和全省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为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打造“教育名区”,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71名,共89名(含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心理健康,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如因疫情原因颁发毕业证书时间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届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者报考的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因疫情影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1008、1009、1010、1105、1106、1107、2007、2008、2009、2010岗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5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点击“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资格初审:2020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0年6月24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24日9:00至17:00到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帆旗大厦A座2603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示范区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通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环节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分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具体要求将在笔试后另行公告。

  4.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

  6.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信息表、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中小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面试时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或等于对应岗位核减后的拟招聘人员数),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体检费。

  (三)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考察对象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网站(http://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并及时登录查询。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此次招聘教师,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

  监督举报电话:0392—3221285

  附件: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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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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