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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3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32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位层次的职位,学位要与该职位所限定的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  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七)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定向招聘崇左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 失信被执行人;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 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九)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部分),附件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免笔试部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12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6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手册)。照片处理工具下载网址: (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请考生提前下载处理照片,未经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资格条件,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0年6月15日8:30-6月21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6月15日8:30至6月19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6月28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6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6月24日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传真)到招聘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核实后,填写减免考试费人员信息表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延长至6月28日18:00,缴费时间截止19:00。原取消招聘岗位所交费用按照原渠道退回。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20年7月19日8:00-7月25日8: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8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此类人员一经录用,在所录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免笔试部分)》。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现场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0年6月22日—2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0年6月22日—24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资格审查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有关说明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有关要求在崇左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五)本简章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27198(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考核与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点击下载>>>

  1.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xlsx

  2.2020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xlsx

  3.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6. 现场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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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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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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