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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招聘7198名特岗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0年招聘7198名特岗教师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 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 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市(州)确定)。

  ◆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具体生源地范围、条件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招聘程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各市(州)、各设岗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招聘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

  各设岗县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 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设岗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所属市(州)教育局。

  ◆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三)笔试。

  各市(州)教育局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3),连同本地区、所辖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各市(州)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 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地教育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 面试要求:设岗县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五)体检。

  ◆ 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各级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设岗县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 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设岗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 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 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请各设岗县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有关部门。

  (六)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陈炬

  联系电话:0851-852804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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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6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4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91名,省特岗计划49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省特岗计划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参加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网报成功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科学岗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优秀退役军人、在我省注册并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全程通过“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s://tg.sxsjyggfw.cn:8088),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管理平台。

1.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优秀退役军人和在我省注册并办理退役手续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具体数量由设岗县确定。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6月12日9:00—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13日—6月18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7月2日—4日期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6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2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提交“不参加考试申请”。

(3)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特岗教师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讲课。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拟于7月14日在管理平台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7月17日在管理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优先录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专项岗位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运动员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优秀运动员退役审批表。

(5)面试工作按报考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该政策。中央特岗教师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

3.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市、区)教育局咨询。

附件:2026年山西省特岗计划设岗市、县(市、区)招聘咨询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6月5日

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有关要求,海南省2026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我省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等13个市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50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五)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特岗教师(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预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七)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八)我省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8日)。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报名表编号和管理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第二代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属于2026届毕业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属“参加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预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5)退役军人还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书。

(6)退役运动员还需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上传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考生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及时更新还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具体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咨询电话见本公告。

考生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2026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8:00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科学等17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可于2026年7月中下旬登录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9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026年7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6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

③体检表〔近半年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6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书。

⑤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非体育专业的退役运动员除提交相关退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设岗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设岗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时间为202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2026年8月中旬公布,面试人员可登录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026年8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各设岗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准入查询和考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各设岗市县教育局在预录前后对拟预录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录用。并对预录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以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自愿放弃(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等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或在开展依次递补时自动丧失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3)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4)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

不组织递补岗位包括:(1)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2)拟录用特岗教师名单统一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岗位。(3)特岗教师录用文件印发后出现的空缺岗位。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组织两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1)预录人员因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2)预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第一轮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设岗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轮依次递补后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在组织依次递补前自愿放弃预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同学段同学科”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招聘市县组织考生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4)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5)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九)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对所有批次预录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6年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特岗教师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各设岗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工资发放范围,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四)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六、其他

(一)根据工作需要如省教育厅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公告公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予以高度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ersp.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来琼(含跨市县)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入住“海南青年(人才)筑梦驿站”。该项目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牵头,联合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主办,在全省18个市县建设运营66家驿站。符合条件的青年可申请单次3天2晚的免费住宿,全年累计最长7天6晚。有入住需求的考生,可提前2—3个工作日关注“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入“筑梦驿站”小程序线上提交个人信息、求职证明(笔试/面试/实习/试岗等通知)、交通票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入住。详情请登录“海南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筑梦驿站”小程序或咨询0898-12355-7驿站专属热线。

 

附件:1.海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2.海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3.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河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

  1.基本政策。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2.招聘规模。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全省2026年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520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440个,地方“特岗计划”80个。各县设岗名额见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3.招聘对象。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求

  5.精心组织招聘考试。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力争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做好考试安全保密、考场卫生防疫、周边环境治理、极端天气突发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准备,着力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秋季开学后要结合特岗教师实际到岗情况及时进行补录,确保完成全部招聘计划。

  6.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各高校要把“特岗计划”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岗位就业。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确保在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期间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通报制度,对未及时开展审核工作、未按政策进行审核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特岗教师管理与服务

  7.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按照“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不得超政策范围使用特岗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要切实保证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8.加强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现行标准为年人均3.8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规划,依托“市培”“县培”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

  10.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系统数据将作为“特岗计划”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定、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11.请各相关市县紧密结合当地乡村学校实际需求,严格按照2026年“特岗计划”政策精神抓紧拟定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于6月7日前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提交。

  12.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处

  联系人:郭铠源 联系电话:0371-69691770

  河南省“特岗计划”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吕康、王艺行 联系电话:0371-61172152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联系人:邢会芳 技术支持电话:0371-87531559

  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ha/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2026年6月3日

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部署,2026年四川省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6年四川省共招聘特岗教师129名,具体岗位设置信息、岗位报名条件、要求详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且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2.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政策及待遇保障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凉山顶岗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考生在报考本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特岗教师按国家和我省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四、报名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特岗教师的人员,于2026年6月10日10:00至6月14日17:00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注册报名。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截止后个人信息不可修改。

(一)选择岗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查询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了解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确定意向后,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岗位。可自愿选择“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或“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按所报岗位进行调配。

(二)上传照片

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发型整洁,素颜、露耳,人像清晰,神态自然。证件照为JPG格式,200KB以内,照片像素为高480×宽360。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2026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4:3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且“两证”的个人信息须一致。

准考证原件需供面试资格审查校验时使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中明确的地点为准。

(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26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三)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参加政治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政治时事: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不分文理。

(四)笔试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零分的考生不计算笔试综合成绩,不参加笔试成绩排名。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2026年7月20日至8月28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公布。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设岗数的1:3确定,若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排名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未达面试人选数量要求的,在“服从设岗县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仍未达到面试人数量的,在“服从地区任意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若最终仍有岗位未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照常组织面试考核。特别说明,已进入面试排名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调配岗位的成绩排位。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公告通过参考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招聘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面试成绩占比提高到60%,最终以总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选按招聘总成绩排名确定,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三)体检标准

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四)递补

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招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综合考察

参考地市(州)面试组织单位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八、特别提示

(一)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面试公告、面试成绩,体检人员与最终拟聘人员名单信息,由相关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凡是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录取、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要求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

附件:四川省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6年6月4日

安徽省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2026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市教体局同意,我站2026年7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6年6月24日(周三)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6年7月测试,共700个名额。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仅面向安徽省户籍人员及目前在安徽省工作、求学、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建议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此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省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您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改分”“内部资料”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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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周三)上午10:00起,6月30日止,共70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计划”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6年8月、9月、10月、11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3.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若证件信息变更,如改名,应以更改后信息注册,若已注册可申请注销后重新注册)。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①内地居民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居民身份证”,若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需注销后重新注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军官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护照、通行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

②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1.暂定2026年7月18日(周六)—19日(周日),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2.测试地点:六安市教育体育局第二办公区(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内立德楼一楼)

3.咨询电话:0564-337071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报考者系统报名选择“学生”职业,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减半(皖价费〔2004〕172号、皖价费函〔2007〕99号)。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报名使用的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建议您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证书领取:①印刷厂直邮:您可在完成测试至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证书邮寄”栏目里申请并支付邮费,证书将由证书承印公司直接快递至您登记的地址。②测试站现场领取:未申请直邮的证书将继续由我站现场发放,请考生于2026年9月18日左右关注我站领证公告,按公告领证时间前往我站领取。逾期1年未领的证书,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测试站说明

本测试站名为“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为六安市多个测试站之一,并非全市唯一的测试站,与市内其他测试站没有关联。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其他测试站信息,请勿混淆报考地点和时间。

六安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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