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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招聘教师8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招聘教师89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部分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详见附件1),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5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关注“云龙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云龙招聘”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并随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除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带*号必填)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下列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

  ①本人学历证(暂未取得学历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用院校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本人必须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身份证;

  ②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此备案表2020届高校毕业生延缓提供);

  ③《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且粘贴一寸相片);

  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名,但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样本见附件3),否则取消聘用)、普通话水平证(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⑤年龄条件放宽的相关文件、荣誉证书等资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5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开考前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学历证(暂未取得学历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用院校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本人必须承诺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此备案表2020届高校毕业生延缓提供);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

  ⑤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名,但须承诺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样本见附件3),否则取消聘用)、普通话水平证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⑥年龄条件放宽的相关文件、荣誉证书等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某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其中答辩时量为5分钟,上微型课时量为10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

  ②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微型课成绩×80%+答辩成绩×20%,答辩和微型课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③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统一集中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但替补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辖区学校,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

  九、纪律监督

  笔试、面试工作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0731-28689773(张老师)

  (二)监督电话

  区纪检监察室:0731-28689617

  区党务工作部:0731-2868960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十一、待遇

  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株洲市系列人才政策;符合株洲云龙示范区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且入住的,按400元/月/人进行补贴。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具体条件

附件2: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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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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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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