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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麓区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麓区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8名,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近五年内(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1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非2020年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本次共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8名,会计2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见附件1)。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因招聘计划数较多,分多个组别进行考试,组别间无差别,由考生自主选择报考。

  具体条件

  1.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 学历水平:

  (1)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会计岗位: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限会计、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见附件2)。

  (4)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 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和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选报科学岗位的考生,可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有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有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幼儿园教师岗位(男)的考生,可持有体育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 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男)且持有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 岗位条件:

  (1)高校毕业生: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在职:

  教师:要求有连续一学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一致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会计:①要求有连续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会计工作经历,目前仍从事会计工作。②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6. 其他条件: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取得CET六级或TEM四级(TEM八级)证书。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6月15日通过如下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长沙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changsha.gov.cn/

  岳麓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uelu.gov.cn/

  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

  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4日共三天,每天9:00-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2020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同岗位多个组别,所有招聘环节均在所报组别内排名。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3. 填报信息:登陆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 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

  (1)在职岗位: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或《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⑧限定专业方向的音乐岗位,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上注明的专业方向需与公告中岗位限定的专业方向一致)。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或《学位证》;④会计职称证;⑤《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2)高校毕业生岗位: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或《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函》);④《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可暂不提供,但于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⑦2018、2019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5)和6月15日至6月24日期间打印的盖有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 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6. 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原件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最迟于考生上传报名资料第二日反馈(一般在报考当天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及时登录“2020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因考生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7. 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职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8. 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2020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7月5日(星期日)(当天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2.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共计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笔试成绩查询和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申请查分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四)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乐、美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或《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函》,但2020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提交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③《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可暂不提供,但于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⑥在职类教师须提供《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限定专业方向的音乐岗位,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上注明的专业方向需与公告中岗位限定的专业方向一致);⑧在职类会计须提供会计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⑨2018、2019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5)和6月15日至6月24日期间打印的盖有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含试教)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含试教)环节。

  (五)面试(含试教)

  1. 面试(含试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2. 面试和试教同时进行。会计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不进行试教。考生参加面试(含试教)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含试教)人员取消面试(含试教)资格。

  3. 面试(含试教)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含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4.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含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综合成绩相等时按面试(含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施。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含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相等时,按面试(含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名单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岳麓区教育局按规定对考察对象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提交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终审,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等形式进行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含试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等时,按面试(含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1. 此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列入岳麓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岗位等级在录取聘用单位参加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

  2. 所有体制内考生一旦聘用必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考生与原单位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规定,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的规定,凡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内全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

  5. 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离开岳麓区教育系统。

  六、其他

  1. 诚信要求。考生须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上行为的考生,将记入岳麓区考试诚信库。

  2.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

  3.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

  监督电话:岳麓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99276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年岳麓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计划数表
附件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2020年岳麓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
附件4:2020年岳麓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证明(限会计岗位使用)
附件5: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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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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