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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2020年招聘教师6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沭阳县2020年招聘教师62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6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1984年6月18日至2002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3号)文件规定,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范围为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4日16:00。报名网址: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5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沭阳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3690236。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 6月26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3690236。

  4.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6月27日16: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沭阳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14∶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沭阳县教育局(0527—83690236)。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关注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花乡沭阳”网站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笔试准考证。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县教育局审核。

  2.递补规则。经县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县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备案。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幼儿园面试时间为10分钟(另加才艺展示2分钟),高中面试时间由聘师学校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另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 其他事项

  1.择业期规定。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本简章由沭阳县教育局、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沭阳县教育局0527-83690236   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16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690015

附件1:2020年沭阳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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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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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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