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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阳县2020招聘教师岗4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祁阳县2020招聘教师岗4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29个职位,共6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430名; 
  2.卫生健康局系统86名; 
  3.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12名; 
  4.县政协办下属事业单位2名; 
  5.扶贫办下属事业单位3名; 
  6.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 
  7.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8.浯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3名; 
  9.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 
  10.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路养护站4名; 
  11.县委政法委网格事务中心2名; 
  12.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 
  13.中南制药机械一厂社区服务中心1名; 
  1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名; 
  15.建筑规划设计院4名; 
  16.业余体育运动学校1名; 
  17.文联下属事业单位1名; 
  18.科协下属事业单位1名; 
  19.县委党校2名; 
  20.工商联下属事业单位1名; 
  21.团县委下属事业单位1名; 
  22.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1名; 
  23.县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2名; 
  24.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2名; 
  25.县委巡察办巡察信息中心2名; 
  26.县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室1名; 
  27.镇属事业单位3名; 
  28.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34名。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祁阳新闻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祁阳新闻网站查阅(http://www.qynews.gov.cn/)。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祁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民医院护士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高校毕业的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高校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录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1年试用期满时须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职位明确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只适用于面向2020年高校毕业的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高校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被聘用为祁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县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职位);已被聘用为永州市内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市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职位);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程序,因考生不按程序导致报名不成功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5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http://www.zrpta.com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3216393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通过咨询电话咨询。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5.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报考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一科;其它教师职位的均考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报考中医院的财会人员及计算机人员、妇幼保健院的听力与言语康复员及财会人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它各职位报考人员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各职位笔试日期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安排在上午8:30—11:30。考两科的职位,考试具体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其中:8:30-10:00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1:3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中途不间断考试时间。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考生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0: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最低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在笔试中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设立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从《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确定,拟进入资格初审对象应达到实际参考人数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的职位中所参考同类科目首次入围人员最低平均分数职位的入围人员平均分,否则不予列入资格初审对象。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20年8月5至8月7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拟入围资格初审对象,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皆相同的末位拟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交由工作人员查验,同时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资格初审时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布确定。 
  2.面试对象:为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报考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教师职位(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除外)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器材自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报考中医院的财会人员及计算机人员、妇幼保健院的听力与言语康复员及财会人员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各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4.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教育系统: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它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除护士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人社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 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参考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布,并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资格复审后各环节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一律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不符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鉴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教育系统各职位、卫健局系统各职位、镇属事业单位及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各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它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小学财会职位及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底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它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后,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聘用(含试用期内)的,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记入祁阳县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祁阳县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考生请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笔试、资格初审、面试环节,考生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对从高风险地区来祁阳考试的,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所有应试考生现场出具绿色“健康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各环节活动。考试全过程按祁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处置。 
  本公告由祁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析。

祁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1、祁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诚信考试承诺书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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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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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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