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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湘市2020年招聘教师2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临湘市2020年招聘教师214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临湘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编制内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214名。其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要求,招聘高校毕业生108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临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即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临湘市在编在职人员不允许报名。

  具体招聘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信息为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8:00—7月4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上传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件照,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2、网上资格审查:2020年7月2日8:00—7月5日16:00 。请考生于7月5日16:00前在网上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后果自负。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3、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1日8:00—7月24日17:30),并将《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一份。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后因报考人数不足不能开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改报。

  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52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①两寸免冠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④教师资格证。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gif、png格式,尺寸规则,图片清晰,大小为2MB以下。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和〔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在聘用后试用期1年内(即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依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临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折合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因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二)笔试

  1、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0:30,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其中:

  职业中专的电子商务、汽车修理、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岗位: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高中历史、地理、物理、生物教师岗位: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初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地理教师、政治教师、历史教师、化学教师、物理教师、生物教师、体育教师岗位:考相应学科的高中知识。

  小学教师岗位(语文、数学、乡村教学点教师):一张综合试卷,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初中知识,分值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幼师岗位: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3、考试时量与计分: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布。

  5、设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全部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资格复审资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需要查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持《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网页打印)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学基本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为:职业中专各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为专业教学相关内容;高中各招聘教师岗位为高二年级教材;初中各招聘教师岗位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小学各招聘教师岗位(含乡村教学点教师岗位)为五年级教材(乡村教学点教师从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六门学科中任选一门面试);特殊教育招聘教师岗位为特殊教育教材;幼儿园招聘幼师岗位为幼儿教育教材。

  4、面试时量:所有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均为16分钟(其中备课8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5、面试人选确定及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面试入围分数线出现相同(未尾分数并列),同时入围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5个工作日内在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

  6、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

  五、聘用办法

  1、体检对象确定

  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同分优先原则

  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若笔试分数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再相同,加考专业知识。

  3、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须经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审查。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考核均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4、递补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面试后,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两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参照“同分优先原则” 进行。

  5、公示、选择学校

  根据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其名单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再递补。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该岗位对应的学校,由中共临湘市纪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选定后不得更改。

  6、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对应的学校后,依据选择的岗位分配至学校,按规定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指导监督,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临湘市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纪律要求进行。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复审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监委)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附:湖南临湘市2020年招聘教师214人公告临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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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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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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