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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辰溪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怀化辰溪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学校

  辰溪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9人)、辰溪县第二中学(高中教师8人)、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3人)、辰溪县芙蓉学校(小学教师50人)、辰溪县乡镇公办幼儿园(30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中职教师和小学教师中的30名限招2018年、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学科、计划、专业等要求详见《2020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学历、资格要求:

  ①报考幼儿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师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②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③报考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④报考中职学校教师要求: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应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且审验合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待招录上岗后,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8.不得报考的条件:

  ①辰溪县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人员;

  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⑥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在怀化人事考试网、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12日(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截止到7月12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辰溪县教育局;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填写好《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现场分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6.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学科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7.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7月23 – 24日(上班时间)到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纪委负责指导监督。

  1.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占2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中职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综合医学)。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报考同一学科出现面试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辰溪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①笔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②笔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需提供个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后于上午7:30开始入场)

  2.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幼师五项基本技能选两项),面试所需器材、物品均由考生自备。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需提供个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后于上午7:30开始入场)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每个学科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录取)。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超过1次。体检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辰溪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辰禁毒委发〔2019〕5号)要求,将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纳入本次招聘考察政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依法对呈阳性的被检测人员予以处理,考察结果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考察工作(含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

  毛发毒品检测时间:体检完成后的第二天;

  毛发毒品检测地点:辰溪县公安局。

  (五)公示、聘用和管理

  1.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辰溪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与管理

  ①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②管理:被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辰溪县教育系统。

  3.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招聘人员相关待遇

  按在职在编教师的待遇执行。

  三、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面的其它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5225436

 附件:

湖南怀化辰溪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附件1-2020年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xls

湖南怀化辰溪县2020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附件2-公招教师报名表.xlsx

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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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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