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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2020中小学校招聘教师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市2020中小学校招聘教师42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免笔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待2020年7月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上岗后1年内应按规定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单位和对象
  招聘单位和对象详见《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插入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岗位计划表),邮件标题请按如下格式填写:“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间内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以招聘单位邮箱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资格条件,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5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3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7月13日前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  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这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可以于7月16日17:00前进行改报岗位。招聘单位须在7月17日17:00前完成改报岗位资格审查。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计划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比例大于1:3时,可增设面谈或专业知识测试等筛选程序,视报名通过情况在面试公告中具体规定。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ongzuo.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公布面试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采取面试当天随机抽题的方式制定。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方能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将进行加试以确定入围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审核报考人员的各项报名材料的原件。
  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崇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ongzuo.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7837801(崇左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71-7968356(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单位 电话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中学(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负责) 0771-7928800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三小学(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小学负责) 0771-7961753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负责) 0771-7913592

  附件:1-1.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1-2.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崇左市教育局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附件1: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2020年崇左市直属中小学校免笔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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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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