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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县教育品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职位66个,共300名中小学教师。

  1、普通高中教师100名;

  2、职业中专教师10名;

  3、初中教师68名;

  4、小学教师30名;

  5、幼儿园教师90名;

  6、特殊教育学校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认定。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名考试,录用后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原件。

  6、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

  (2)公办幼儿园教师: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我县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的劳务派遣性质的合同制幼师,且工作经历3年以上(含3年)现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3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报名。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和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13874720287)。

  (7)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材料评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7月17日上午12:00前反馈,请报考者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者提交信息缺失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个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经宁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预计2020年7月底)。

  2.准考证:考生在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后果自负。

  3.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小学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2)初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3)普通高中教师:考相应的学科知识。

  (4)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数学》(基础模块)上下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语:《英语1》(基础模块)、《英语2》(基础模块)、《英语3》(基础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④师范类专业教师:《幼儿卫生学》,万钫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张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⑤物联网专业教师:《走进物联网》,张卫民著,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第3版,张金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⑥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教师:《电工技术基础(第2版)》,刘志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电子技术基础(第2版)》,张龙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⑦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工业机器人基础》,王保军、滕少峰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工业机器人安装、调试与维护》,阙正湘、陈巍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5)公办幼儿园教师:考现行学前教育专业开设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课程内容。

  (6)各层次(含特校教师)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均考相应的学科知识(同一张试卷)。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二个工作日(上班时间)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3)所有面试对象须通过资格复审才能参加面试。

  4.面试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符合面试资格名额。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内容:

  (1)小学文化课教师:本县小学六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4)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数学》(基础模块)上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语:《英语1基础模块》,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师范类专业教师:《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张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⑤物联网专业教师:《走进物联网》,张卫民著,机械工业出版社;⑥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教师:《电工技术基础(第2版)》,刘志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⑦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工业机器人基础》,王保军、滕少峰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5)公办幼儿园教师:本县幼儿园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6)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含特校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复审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宁远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一、编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宁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大学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待遇。

  (三)工作安排

  1. 高中阶段学校的到校进人计划,安排在宁远一中、宁远二中、宁远三中任教,职业中专教师安排在职业中专任教,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最低服务期均为3年。

  2.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具体到校的进人计划由宁远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学校编制情况制订,并在选岗分配前进行公示(中小学、幼儿园安排部分职位在城区学校,若招聘计划不能全额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调整)。拟聘对象根据宁远县教育局提出的进人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逐一选择用人学校。最低服务期为3年。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疫情期间自我防护,参加笔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且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配合现场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

  (三)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等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者不回避者,若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1-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2: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5、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5: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6、湖南永州宁远县2020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附件6: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_59945

宁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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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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