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纳雍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4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纳雍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450人公告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县政府办2020年6月24日文件《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局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制定了《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见附件)。

附件: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6月28日

  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毕节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0】25号)等精神,为了做好我县2020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招聘指标

  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为45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360名(初中教师170名,含1名“硕师计划”毕业生;小学、村级小学特岗教师190名);县级“特岗计划”招聘90名,招聘为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指标分配详见毕教发【2020】25号附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针对的是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针对在2017年以前(含2017年)的毕业生,现已经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及符合办证条件的主要佐证材料,原则上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2)。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2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全日制中专(中职)学历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以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暂未取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针对的是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针对在2017年以前(含2017年)的毕业生,现已经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及符合办证条件的主要佐证材料,原则上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4.生源地属纳雍户籍或于2019年6月1日前迁入我县内至今。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毕教发【2020】25号文件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将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分配在教学点)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村小、教学点、幼儿园。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的乡镇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见附表1)。

  (三)我县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按10%比例拿出45个岗位(初中14个、小学30个、幼儿1个)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省级层面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毕节市招考资讯请关注“毕节教育云”网站(http://bjjyy.net/html/index.html)“公告窗口”及微信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bjsjsfzzx8224396)相关提示。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我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毕节市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上午8:30–下午17:30。资格审查地点:毕节市实验高中(毕节市洪山路)。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考生,还需提供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已婚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卫健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证明。

  (5)《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原件(脱贫不脱政策,不受时间限制)。

  (8)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入毕人员须有健康码及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

  (三)笔试

  县教育科技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后报毕节市教育局,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于2020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szk8229479@163.com)。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毕节教育云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面试要求:设岗县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面试方案。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毕节市教育局公布的工作方案。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我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被录取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在毕节市教育局规定的签约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毕业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规定的有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毕业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

  3.签约时间:2020年8月27日,具体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市教育局公布的工作方案。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工作安排,培训合格后,由录取县教育科技局发给《2020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20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实施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方案及时补录,在特岗教师到岗后及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填报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_edu),毕节市特岗教师相关招聘信息同时发布在“毕节教育云”网站(http://bjjy.gov.cn)“公告窗口”及微信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bjsjsfzzx8224396)。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4396  8229479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0857—3536723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七、监督投诉

  接受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附表:附表.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