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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南明区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44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20〕36号)和《贵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南明区本次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39名。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另外双龙新区计划招聘小学教师5名,招聘要求及流程按本细则执行,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双龙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1年内须再参加考试并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详见《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细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到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细则

  本次招聘细则及后续招聘事宜统一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网址:http://nmedu.gzsedu.cn/)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由于本次招聘时间紧,请考生及时查看网上相关通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址: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任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南明区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三)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任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由南明区教育局组织,主要核验考生的报考资格并收取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暂定,根据网报人数及防疫工作要求,另行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南明区教育局地址:南明区南厂路504号。

  3.资格审查主要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1套):

  (1)“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考生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提供个人承诺书;正在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截图。

  (4)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6日后

  2.打印准考证网址:“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

  请考生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考点。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分值: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另行公布,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6.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考生可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分数合格的考生中,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4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进入体检人选: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5的比例(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比例则为1:2),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有关规定,由南明区教育局根据教师工作岗位需要与体检医院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及内容。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如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如后续环节均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空缺的名额,在空缺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若本岗位已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在本学科按成绩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入职审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审查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职审查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审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新一轮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

  审查工作依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入职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细则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入职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入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空岗,将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首先从本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若仍出现空岗,可在报考我区相同学科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后还有空岗,可在报考该岗位或报考该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审查,体检、审查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入职审查工作具体事宜、合格人员名单事项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递补(调剂)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递补(调剂)结果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录取、签订合同

   考生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聘任人员名单,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

  签订聘任合同时,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未达二级甲等的,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截止2020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在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区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南明区教育局:0851-8581849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南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2.双龙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附件:职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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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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