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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英山县2020年招聘非新机制教师15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英山县2020年招聘非新机制教师15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当前我县教师紧缺状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用事业编制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现将英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确定24个岗位,计划招聘15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英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英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英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报名填报岗位时,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待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组织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ysjy001-ysjy014)的考生选报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分组录用,具体分组情况见《岗位表》。除上述岗位外的其它岗位不涉及分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三)统一笔试(2020年8月8日)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笔试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统一搭建笔试平台,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2.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相关要求及考试时间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招聘公告。 

  3.加分政策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 

  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教育局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2)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公告并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40%+面试总成绩×60%。 

  享受加分政策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分)×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考察 

  (1)人员确定。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方式。体检的时间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面向社会公告,体检、考察相关事宜见《拟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示》。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县政府网人社板块、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七、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由高到低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八、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县教育局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2020年英山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2020年 6 月 22 日 

湖北英山县2020年招聘非新机制教师1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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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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