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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安区2020年中小学校选聘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大安区2020年中小学校选聘教师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自人社发〔2016〕186号)和《大安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调配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修订)》(大委办〔2017〕68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学校选聘教师充实教育教学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区外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限定为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3周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
  (五)报考人员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
  2.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育(德育)工作者”;
  3.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学科优质课、说课竞赛、“我的超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入自贡市教育系统“黑名单”和“灰名单”未解除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6.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联系电话:0813-3228573)报名,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应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防疫健康信息码”,面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大安区2020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6.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分;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份(加盖鲜章);
  8.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一年内本人健康体检报告;
  10.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岗位调减。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20年8月 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 
  五、面试
  (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务必在2020年8月6日上午9:00—11:30期间内,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大安区仁和路恒河花苑二楼,联系电话:0813-3228573)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人民币80元/人。 
  (二)面试时间。初步安排2020年8月8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实施。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微格课,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及时报区人社局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约定在大安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约定违约金。聘任岗位为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发布选聘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3228573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0813-2201511
  (二)监督电话 
  中共大安区纪委驻大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5523015
  中共大安区纪委驻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5523026

附件:
1.大安区2020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2.大安区2020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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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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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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