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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蔡甸区2020年招聘教师1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武汉市蔡甸区2020年招聘教师170人公告

  为加快蔡甸教育发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蔡甸区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编制外)1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学科

  具体岗位条件及学科详见《2020年蔡甸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普通话要求: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教师资格: 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可以先报考相应教师岗位,上岗后再参加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31号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7.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2020年蔡甸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7月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查询审查结果。应聘申请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下午15:00至7月3日中午12:00,7月3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一套卷,按4:6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公告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蔡甸区政府网发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蔡甸区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资格复审公告》,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综合能力及水平,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蔡甸区政府网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蔡甸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比照同类在编在岗教师确定薪酬标准,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蔡甸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则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经录用,至少在相应岗位服务3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5.未在工作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6.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蔡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7-69813855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2778255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2772655、83357989

  监督电话:027-6981243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附:2020年蔡甸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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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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