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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天柱县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0〕50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12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80名(含“硕师计划”毕业生1名,初中综合学科计划1名,小学综合学科计划1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0名(含综合学科计划1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我县乡(镇)初级中学。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我县中央特岗计划拿出2个岗位、地方特岗计划拿出1个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所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所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3)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中央“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黔东南州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地方“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天柱县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由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时到我县资格审查点(天柱县教育科技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6)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由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拟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则在该学科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在本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本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本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报到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或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二)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规定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相同。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我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我县不为其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天柱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长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彰成(县政府办副乡长级督查专员)

  杨彰群(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龙世乾(县委编办主任)

  杨政松(县财政局局长)

  龙云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家宇(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简  明(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  丽(县财政局副局长)

  江灵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佳福(县教育科技局正乡长级督学)

  潘存芳(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吴展林(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潘启灯(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蒋大钊(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大福(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负责人)

  欧阳章本(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王姣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杨彰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天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0〕50号)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我县有关部门。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防控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的考生,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 14天内从外省低风险区来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均须在我州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 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东南州及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在入黔当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

  3. 如实填写《天柱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

  (六)咨询电话。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850378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柱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2.天柱县2020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

人员名单

3.天柱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

天教联发〔2020〕4 号 天柱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6.30.doc

2020特岗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    中共天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柱县财政局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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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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