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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975人公告(含教师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九江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975人公告(含教师岗)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九江市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0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20年毕业生。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20年9月。

  (5)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6)对设置专业技术条件的岗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或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90*120,20kb以下)。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2: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面试费,体检费由同级人社部门承担。此类人员报名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将以下材料交给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八里湖新区新市民服务中心D207)审核确认后退还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9:00至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6.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23日9:00至7月24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此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详见岗位计划表。凡岗位计划中专业笔试栏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体检)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入闱人员确定

  (1)面试岗位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及以上面试比例为1:2.5;紧缺岗位为1:2)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闱,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2)不面试岗位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如岗位计划表是否面试栏中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为不面试岗位,不参加面试,经笔试及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体检程序。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不面试岗位体检拟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闱资格审核,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面试岗位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3)。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闱,有专业科目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或体检)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不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产生的缺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递补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专业面试岗位:主要是测试考生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

  不面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岗位体检拟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佩带一次性医用口罩,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8178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    濂溪区:0792-8270059 

  经开区:0792-8367173    八里湖新区:0792-3906153

  柴桑区:0792-6812185    庐山市:0792-2557923

  德安县:0792-4334036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修水县:0792-7808691

  武宁县:0792-7750780    瑞昌市:0792-3606153 

  都昌县:0792-5223932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庐山西海管委会: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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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永胜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永胜县户籍;

(二)持有永胜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永胜县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永胜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注意: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时间安排

2026年丽江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日10:00至4月15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至6月24日18:00;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22日18:00。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片(与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非应届在读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3.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中,“是否在校生”选项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须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认定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永胜县2026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证网报后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5日,第二次网报后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5日—6月20日,上午8:40—11:20,14: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永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①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认定人员(即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要求在丽江市医院体检中心、古城区医院体检中心、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医院体检中心三个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提供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在首页相片处(申请人自行粘贴本人一寸照片)和结尾“体检医院意见”处均加盖医院公章(或钢印)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原件,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其他各区(县)体检要求以各认定机构公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本次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系统无法核验的材料复印存档,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申请人查阅各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丽江市各认定机构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电话

序号

教育体育

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网址

1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0888-3196085

http://www.lijiang.gov.cn/

 

http://www.lj-edu.cn/

2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

0888-5128299

http://www.ljgucheng.gov.cn/

3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0888-5391436

http://www.yulong.gov.cn/

4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0888-6521807

http://www.ynljys.gov.cn/

5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

0888-6122583

http://www.huaping.gov.cn

6

宁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18869038199

http://www.ynnl.gov.cn

附件: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2日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我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1.报名时间。上半年网报时间为3月30日8:00—6月21日17:00,下半年网报时间为9月14日8:00—11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时间。上半年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30日—12月6日。

3.体检时间。上半年体检时间为6月1日—6月26日,下半年体检时间为11月11日—11月30日。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吉州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吉安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吉州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吉州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专升本学生按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在读研究生按已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吉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吉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准入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流程见公告附件2。未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申请的考生,可能导致无法调取电子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身份信息等核查信息,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4.请申请人请根据以下情况,在网报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1)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幼儿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州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加入2026年吉州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 (群号:107867358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幼儿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需加入。

(二)材料审核

1.根据省政府“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精神,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核改为线上审核,申请人无须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和确认,请申请人在申报材料审核开展前将所规定的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网站。

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吉安幼儿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材料审核时间由吉州区教育体育局确定。

3.申请人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注意事项,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含线上办理)完成材料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材料审核结果,请及时关注材料审核结果,并根据“确认不通过”意见,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1)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在申报系统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和提交照片

1.上半年体检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6日,下半年体检时间为11月11日—11月30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包括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到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796-8935983。自今年起,教师资格体检结果统一通过“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专项模块开展在线核查,不再核验线下纸质体检报告。相关标准见附件4。未按规定在指定医院体检导致无法调取电子体检结果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请申请人提前双面打印附件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体检时请带好身份证,且空腹,并提交1寸与网上申报同底版证件照片2张,医院代收(用于张贴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申报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邮政快递免费寄发,请申请人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正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吉安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无需扫码邮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将一并邮寄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五、其他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吉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4.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6-8237931。

2026年3月30日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次开展: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二、认定范围对象

义安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义安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义安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义安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义安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且户籍在义安区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义安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义安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义安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义安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义安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义安区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认定流程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4月7日~4月20日17时)——体检(4月3日~4月21日)——现场确认(4月22日~4月24日17时)。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29日17时)——体检(6月9日~6月30日)——现场确认(7月1日~7月3日17时)。符合义安区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的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铜陵市义安区教育和体育局”。

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2、体检:

(1)4月3日~21日为第一次体检时间;6月9日~6月30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自行前往,周六周日不体检。

(2)地点:市人民医院、市市立医院、市中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二级以上医院均可(见附件4)。

(3)初级中学、小学申请人自行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幼儿园申请人自行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见附件2)(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网报同底版一寸白底照片。医院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有“合格”或“不合格”, 并在照片及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

3、现场确认(或在线提交审核)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第一阶段4月22~24日17时、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地点: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6室。联系电话:0562-2107690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铜陵市义安区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还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义安区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⑤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在照片及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在铜陵本地体检的申请人,体检后无需等候结果,由教资认定机构统一领取,异地体检的申请人须上传体检报告电子版,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教资认定机构。

⑦铜陵籍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非铜陵籍人员须登录各省政务服务手机APP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纸质证明并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二)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三)证书颁发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告将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按申请人选择的方式进行颁发,选择邮寄的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费用到付,选择现场领取的将短信通知具体领取事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本人递交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铜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4.铜陵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铜陵市义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贵州省岑巩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测试对象

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及在校师生。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400人)。

(二)测试地点:贵州省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办公楼7楼)。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至4月10日17:00(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网站:地址栏输“bm.cltt.org”进入。请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极速模式。

四、测试费用

(一)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请关注“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预计缴费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1日,具体缴费时间以公众号通知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3日内,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证书领取

1.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岑巩县综合高级中学办公楼六楼611室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

(三)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大专或中专学生需上传身份证照片面、学生证封面及内页或就读证明;教师需上传身份证照片面、教师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其他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二)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三)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姚老师18285127568、游老师15121416139

岑巩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贵州省独山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计划

一、报名

(一)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bm.cltt.org”进入,选择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二)收费标准: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上午9时–4月12日下午18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本次测试面向本校师生以及社会上需要进行测试的人员。

2.注册: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①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②教师报名时需上传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在职证明;

③其他人员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

审核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若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将不通过,请及时修改。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交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纳测试费:2026年4月13日-16日(9:00–16:30)。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四楼双提升办公室进行现场交费,也可添加qq群494205439咨询报名、缴费、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注: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否则视为弃考)。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www.gzyywz.net/cn)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4月25日。

2.地点: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3.测试量:300人/天(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4.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2日——4月25日(自行打印)。

三、纸质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及地点:独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四楼双提升办公室领取。

领取时间: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左右,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1:30,下午14:30–16:3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办理证书领取。

备注:根据普通话证书管理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测试机构代管时间为一年,逾期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四、声明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郭老师15086109691

独山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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