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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207人公告(教师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上饶市2020事业单位招聘1207人公告(教师岗)

  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上饶市市直、县(市、区)和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7名,其中市直单位招聘2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截至公告之日);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上饶市2020年市、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2、(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有专业技术资格。

  (2)对设置职业资格条件的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学历者,不予聘用。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4、“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需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包括4类):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及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 就业项目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5、“本市、县户籍”是指2020年7月11日为该市、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市、县户籍。

  6、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进行设置。

  二、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6∶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r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招聘公告,然后点击上饶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上饶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并记下注册用的手机号码和密码(手机号码为登录账号),注册提交信息。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对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报考单位所在地政府的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报考需笔试的岗位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注册后至7月14日16:00)。缴费后,可使用手机号码及密码登录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未完成的应聘人员,报名无效。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报考直接考核岗位的,不需要缴纳笔试费用。

  3、网上改报。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时,开考比例为3:1;计划招聘数为5人时,开考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时,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相应人数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9:00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岗位已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7月17日9:00-16:00进行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岗位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7:00内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岗位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可按照《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和短缺专业人才直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直接考核;岗位一览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一览表执行。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全省统一),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合为一卷),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申论》40分。

  3、笔试成绩请登录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各岗位的面试方式见《岗位一览表》。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需笔试的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在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中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岗位一览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一览表执行。笔试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得分不为0的成绩。直接考核的岗位完成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饶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了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供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或生源证明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报考未设置“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和“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的服务期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考场平均分或70分,其他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一览表中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的岗位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采取其他方式招聘的岗位,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市、县(市、区)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分别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捆绑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由面试高分者先选。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上饶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特别提示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政策咨询电话: 0793-8295986、8178106(上饶市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 0793-8295985、8217935(上饶市考试中心)

  监 督 电 话 : 0793-8290593(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点击下载>>>

  2020年上饶市市、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上饶市市、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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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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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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