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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路北区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唐山路北区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路北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1——48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49——50为“选聘”,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4名,其中定向招聘19名、统一招聘280名、选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附件一)、《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有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经路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以上人员需要出示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附件四)。在岗人员的任职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实习期不算在工作任职时间内)。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2日。

  8.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定向招聘对象

  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唐山市路北区的2018、2019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区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在读专接本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8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7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咨询电话:0315-721529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选聘人员免交)。

  4.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代码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开考比例: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选聘岗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相关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岗位1——1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

  岗位19——4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岗位49——50无笔试。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查看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发布。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选聘”岗位(49——50)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公开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人社部门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岗位1——18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岗位19——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1——48”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49——50”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 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北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前,岗位1——18、岗位45——48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顺序依次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权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考试须知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附件五),出示“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进行 2 次核酸检测,2020年7月27日前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 14 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 14 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隔离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等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除验证身份时,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考生座位间隔应 1 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点,避免聚集。

  (六)考生必须填写《2020 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六),本人签字。

  七、考点防疫

  (一)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根据考试人数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的测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可灭病毒的消毒湿巾、75%酒精棉球或棉片、含氯消毒剂、干手纸。

  (二)开展环境预防消毒。考试前对考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考场、洗手间、垃圾站、楼梯等,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三)考场地面清洁消毒。考试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通道、楼梯、卫生间等地面、墙面进行喷雾消毒,使用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每个考场最多设置30个座位,座位间隔1米以上。 

  (五)各考点设置进出考场专用通道。

  (六)考点内设置专用的临时疫情防控站、医疗救助站。

  (七)成立“唐山市路北区2020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教育局、路北公安分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315-2344753

  附件一:《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 

  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 

  附件三:《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四:《路北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信》 

  附件五:《疫情防控行程卡》 

  附件六:《2020 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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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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