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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路北区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唐山路北区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路北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统一招聘、选聘两种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岗位1——48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49——50为“选聘”,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4名,其中定向招聘19名、统一招聘280名、选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附件一)、《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有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经路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代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以上人员需要出示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附件四)。在岗人员的任职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实习期不算在工作任职时间内)。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备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2日。

  8.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定向招聘对象

  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唐山市路北区的2018、2019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区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在读专接本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8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7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咨询电话:0315-721529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选聘人员免交)。

  4.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按照岗位代码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开考比例: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选聘岗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相关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师岗位(岗位1——1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

  岗位19——4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岗位49——50无笔试。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查看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发布。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选聘”岗位(49——50)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为公开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由人社部门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岗位1——18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岗位19——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1——48”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49——50”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 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北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前,岗位1——18、岗位45——48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顺序依次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权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考试须知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附件五),出示“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进行 2 次核酸检测,2020年7月27日前间隔 24 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通过口岸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 14 天、核酸检测、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集中隔离期满继续居家观察 14 天后,提供相关检查报告、隔离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提交核酸检测等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除验证身份时,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考生座位间隔应 1 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点,避免聚集。

  (六)考生必须填写《2020 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六),本人签字。

  七、考点防疫

  (一)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根据考试人数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的测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可灭病毒的消毒湿巾、75%酒精棉球或棉片、含氯消毒剂、干手纸。

  (二)开展环境预防消毒。考试前对考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考场、洗手间、垃圾站、楼梯等,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三)考场地面清洁消毒。考试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通道、楼梯、卫生间等地面、墙面进行喷雾消毒,使用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每个考场最多设置30个座位,座位间隔1米以上。 

  (五)各考点设置进出考场专用通道。

  (六)考点内设置专用的临时疫情防控站、医疗救助站。

  (七)成立“唐山市路北区2020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教育局、路北公安分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315-2344753

  附件一:《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 

  附件二:《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事业单位)》 

  附件三:《2020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四:《路北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信》 

  附件五:《疫情防控行程卡》 

  附件六:《2020 年唐山市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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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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