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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鹿寨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2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柳州市鹿寨县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23人公告

  为适应鹿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本次公开招聘由鹿寨县自主组织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8、2019年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2020年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6日(含本日)至2002年7月5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17: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均需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其他材料(2020年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尚未取得的证书报名)的扫描件发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4. 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于2020年7月15日17:00前向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对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无人报考的岗位和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将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应试或者聘用资格。 

  在7月14日下午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接到报考单位电话通知后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三)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审批程序见附件3)。 

  (四)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鹿寨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上午8:00至9:30。 

  2.笔试地点: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鹿寨县民生路8号)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考生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六、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体检由鹿寨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有关说明 

  (一)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岗位等级聘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广西人社厅网站可查)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四)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凡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请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招聘监督电话: 

  0772-6814943  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20319 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0年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1.2020年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柳州市鹿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附件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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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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