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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山县2020年招聘教师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衡山县2020年招聘教师54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教师54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教师54名。分别是:高中教师24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2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本公告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衡山县教育局2栋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25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程序:

  ⑴报考人员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下载填写《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

  ⑵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相片大小为320×260,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②《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附件3);⑤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中的高校毕业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

  ⑶准考证发放

  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⑷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定单位定岗)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②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导致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察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为3:1。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内容及范围

  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语文知识80分(含写作40分);

  高中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数学知识80分;

  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英语知识80分;

  高中物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物理知识80分;

  高中化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化学知识80分;

  高中生物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生物知识80分;   

  高中历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历史知识80分;   

  高中政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政治知识80分

  高中地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地理知识80分

  高中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高中体育知识80分;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卫生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应教学素养知识共计80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2020年春季相应学科教材,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片断课,试教时长10分钟。

  幼儿园教师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教材。试教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片断课,试教时长10分钟。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的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均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1.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山办通〔2017〕68号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另行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会及时在此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734-5822231(衡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812968(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5816255(衡山县委编办监督检查组)。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

2.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

3.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

4.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5.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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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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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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