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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江南区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江南区2020中小学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城区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计划,南宁市江南区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名。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为18—45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18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要求具有岗位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除教师资格证外,所有证书应在2020年7月31日(含)前提供其他证书原件审验(如普通话证书,发证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则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报考者提交的证书审验同上所述。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年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7月16日(例如18—45周岁,即1974年7月17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江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 2020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南宁市江南区政府A座0317室)。

  报名阶段除语文、数学学科外均不选择具体报考单位,按照学科进行报名。语文、数学学科分设2个报名岗位可选择,(一)、(二)岗位所对应的招聘单位范围、人数基本一致。凡符合简章及岗位计  划表中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各项佐证材料原件,审核人员现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试讲加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试讲面试在同一个考场完成。除语文、数学学科外的学科,同一学科岗位均在同一个考场、由同一组考官面试评分。语文、数学学科(一)、(二)岗位分设2个考场及考官组,通过面试当天现场抽签形式决定对应考场及考官组。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现场答辩占20分。

  (3)面试时间10分钟/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30分钟)。

  (4)面试总成绩作为招聘录取的最终成绩。若面试总成绩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若面试总成绩及试讲成绩同时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5)面试成绩的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按学科进行,面试成绩确定后,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及相应学科岗位(如:物理教师岗位招聘6人,招聘单位6个,面试第1名的考生可以首个选择招聘学校及岗位,第2名从剩余的5个招聘学校及岗位中选择,以此类推。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已被选择,剩余岗位中无该考生符合条件的岗位,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语文、数学学科的考生岗位按(一)、(二)岗位分组在各自组内进行成绩高低排名,在各自组内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及岗位。

  (四)考察。

  1.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材料。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 予聘用。

  3.考察结果。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医疗机构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随机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生体检合格并被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含本级。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4887916

  附件:1.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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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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