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短缺的问题,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年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应聘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其学历学位、专业须与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一致(见《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件4),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服务期满1年(截止2021年9月底)未取得招聘岗位载明的相应职业资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招聘录用资格;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对应一致。

  6.年龄要求为: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7.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0年服务或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下载打印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报名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9.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岗位具体要求及待遇

  1.招聘中小学教师33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名)。其中高中学段各学科教师7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名),初中学段各学科教师4名,小学学段各学科教师18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8名),幼儿学段教师4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此类人员无人报名应聘或不达开考比例,相应名额自动纳入同学段学科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使用。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广灵县正式在编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五、招聘程序

  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2020年7月9日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或一个专业岗位。

  (2)如实填写《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审核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具体专业。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与所报考的学科、学段一致,相应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幼儿教师岗位仅允许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教师资格证的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目录要求。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以上证件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毕业时间证明。

  (3)报名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17日,一般公开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

  (4)报名地点:广灵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永乐街1号)。

  (5)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可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6)改报岗位和补报名: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后,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7日进行改报,并现场补报名。(改报地点:原报名处)。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7)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程序。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  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者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笔试

  笔试时间:依笔试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请报名考生关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笔试公告,获取正确的考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各占5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其笔试成绩按应聘本次岗位笔试的最高成绩计分。

  笔试后,分学段按学科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含)分以上。

  (四)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并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广灵县中小学校2019—2020学年现行教材及我县机关幼儿园现行教材。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其中个人成绩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等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

  教学能力测试后,分学段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亦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教学能力测试,依加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各学段、学科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相应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guangl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分学段按学科,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对象的具体岗位,总成绩名次相同,教学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确定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岗位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按照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服务期满1年(即2021年9月底前)未取得招募岗位载明的相应职业资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招聘录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疫情影响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的,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

  3.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真诚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咨询、监督电话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8822456

  广灵县教科局:0352-8823283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考试正确信息,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里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特别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通、获取信息错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附件1: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3: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山西广灵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33人公告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xls

  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领导组办公室
‎  2020‎年‎7‎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