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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伊川县2020招录中小学教师19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伊川县2020招录中小学教师196人公告

  为了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教师缺编情况,以及编制部门下达的2020年度直接招录教师用编计划,决定使用正式编制直接招录中小学教师19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中教师

  1、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教育教学类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含联合办学、二级学院及二本以下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相关职位专业要求:

  1、平面设计专业教师职位: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美术学等相关专业;

  2、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计算机科学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3、电子商务专业教师职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技术、新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

  4、建筑专业教师职位:土木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建筑设计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

  5、会计专业教师职位: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会计专业、审计专业、会计信息管理、财务会计专业等相关专业;

  6、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职位:车辆工程专业、汽车工程专业、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专业等相关专业。

  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优先录用。

  (三)乡镇初中小学教师

  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按照上级政策,优先招录伊川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高学历优先。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20年7月31日年龄在28岁以下;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与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岗位专业须与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

  5.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计划

  普通高中教师66名。其中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10名,物理9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4名,历史7名,地理4名。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名。其中平面设计2名,计算机2名,电子商务1名,建筑1名,会计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

  乡镇初中教师63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7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4名,体育3名,音乐2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2名。

  乡镇小学教师59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15名,品德2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3名。

  四、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0年7月17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伊川县立奇大厦B区一楼东门大厅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戴口罩,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者提供,无者按规定时间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平时表现鉴定意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件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20年度伊川县直接招录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上附1寸彩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环节。面试、试讲及其他后续工作均在伊川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评委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和教学等方面能力,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成绩公示,确定初步人选

  直招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5确定初步人选(应优先确定具备基本教学能力的伊川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为初步人选),在伊川政府网进行公示。

  4、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员

  直招小组按照招聘教师编制备案学校设置设岗学校及专业数量,并组织进入初步人选的考生和设岗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进入初步人选范围的人员,根据自己申报的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设岗学校,直招小组根据招录计划,1: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进入体检环节。

  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6.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并将人事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提交县教体局,不能提交者不予录用。县人社、编制、教育部门为录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录纪律

  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直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招录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68334310  13783139182

  68366352  13838830060  

伊川县2020年直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0日

  附表:河南伊川县2020招录中小学教师196人公告2020年伊川县直接招录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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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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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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