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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高新区2020年招聘教师10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0年招聘教师108人公告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现有各类企业30000多家,综合实力排名居全国169家高新区第11位。2019年,长沙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增长18.6%,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长沙高新区秉承“建设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充分聚集优质教育资源,明德中学、师大附中、雅礼中学、长郡中学、湖南一师、师大附小、博才小学纷纷与园区合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广泛认可。现诚邀各类优秀人才加盟高新教育。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考核、考察等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聘工作程序: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2)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招聘简章》、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3)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入围名单。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所有编制内考生一旦录用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
  五、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基础学科教师岗位(数学、历史)须具备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无专业要求的岗位要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有一项相符;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求除提供至少一个学历段次与专业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外,还须满足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至少有一项相符的条件。
  职专专业学科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教师资格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2、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长沙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说明:
  (1)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
  (2)年龄、学历: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28岁以下(即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岗位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职专岗位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但职专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心理学等岗位指从事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31日,为全职工作经历,可提供聘用合同、单位证明、专技考核表,全日制学历在读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30。
  3、报名程序:考生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的图片进行初审,确认报考资格;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音乐、体育学科岗位报考者,如果相关资格证件无法确定专业方向,需提供成绩单,或就读学校证明,或专业获奖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资料上传报名,确认报考资格。
  4、信息修正: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30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为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考生修改个人信息不得超过2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正确信息者,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疫情防控
  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和集中考核场所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笔试
  1、笔试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进行,职专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计划。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笔试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27日(星期一)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网站发布。
  3、笔试时间定于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笔试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见《长沙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笔试科目。笔试由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纳入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网站。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7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至30日(星期四)上午9:00前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网站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以上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6、考生可于8月3日(星期一)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8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至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C408室)提交查分申请。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职专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所有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两次。
  2、资格复审时间:8月7日(星期五)至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
  4、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8月6日(星期四)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发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长沙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带以上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考核。
  资料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及音乐、体育学科岗位专业方向相关证明等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注: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普通话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考核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考核(职专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考核)。
  2、考核分为试教与面试两个环节。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的考核由试教、面试及专业测试构成。
  3、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在试教、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6、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试教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考核成绩合成: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8、录取成绩合成:按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录取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9、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试教成绩和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者若录取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所有岗位在体检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2、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岗位在考察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十三、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用批复,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3、所有岗位在录取环节(含资格终审),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教师岗位除对口农村学校招聘的人员外,均需签订服务农村教育三年协议,并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服从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安排,完成相应服务农村教育工作任务。
  十四、本简章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注:此次招聘考试相关安排及信息均会第一时间在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招聘考试工作。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高新区教育局:0731-889827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075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9755259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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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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