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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县2020招聘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灵璧县2020招聘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和县委编委会(灵编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现将灵璧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计200名(见附件1),其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信息均通过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环节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 13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灵璧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7月13日8:00至7月17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报名成功后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3日8:00至7月18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7月18日17:00前随时登陆“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8日17:00前改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7月20日24:00前登录“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3日10: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bxsyg2018@163.com。灵璧县人社局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1. 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4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①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基本原理规律和方法,幼儿园课程内容和具体要求;②幼儿园各类活动设计与指导的运用和分析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上午8:30-11:30。其中,

    《教育综合知识》上午8:30-10:00

    《学科专业知识》上午10: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 29日8:00至7月 31 日18:00登陆“lingbi.pzhl.net” 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成绩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8月 4日8:30-17:30(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须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合成前的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同时提供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前公告。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无生上课(6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考生分组抽签确定上课顺序,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等资料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50分钟。备课的同时,根据考官指定主题画一幅简笔画(不需要涂色),面试时交给考官评分。

  2、才艺展示(40分)。现场才艺展示内容为根据考题自弹自唱和舞蹈。每位考生展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后由评委根据弹唱、舞蹈和简笔画三项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弹唱20分,舞蹈10分,简笔画10分。现场提供钢琴,播放设备和绘画纸。

  面试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并客观详实的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选岗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招考条件中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1. 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皖人社发〔2017〕63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7-6021161  0557-6022981

    监督电话:0557-602218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xlsx
    附件2.docx

    灵璧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安徽灵璧县2020招聘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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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2024年第4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与测试工作的公告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全省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龙岩市普通话测试暂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报名,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予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若重复报名带来的不便考生自行负责。

重复报名考生指已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或前次测试成绩尚未公布,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限额400人

2024年6月30日,限额400人

(二)测试地点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曹溪中路5号)

三、报名及测试流程

报名、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缴费

1.网报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4:00。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名额报满或者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

3.报名前考生本人须手机下载e龙岩客户端,进入在线报名系统,按以下提示步骤操作:

(1)进入“e龙岩”手机客户端;

(2)点击右下端“服务”→选择“教育文化”栏目→点击“普通话报名”;

(3)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提交(此前步骤可提前操作)→去报名→选择考试时间→去缴费;

填写信息请务必认真核对,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准考证和等级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查询准考证和核实信息

查询准考证、核实信息时间为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考生查询到自己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截图或导出PDF格式均可,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信息清晰有效),准考证在考前任何时间均可自行打印。

如已缴费但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请在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与测试站反馈,联系人:翁老师,咨询电话:0597-2753873。

(三)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因迟到被取消考试资格或缺考的,测试费不予退还。

学校不提供停车位,所有考生请勿开车入校,建议乘坐公共交通或停放周边停车场。

(四)注意事项

报名均为开放式,考生属于自愿报名,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需遵守以下要求:

1.报名成功后至考试日期前,考生不得重复在全国其他任一考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谨慎选择测试场次,自行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请考生慎重考虑、妥善安排时间,避免考试资源浪费。

四、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coreQuery,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二)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版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经省语委办分送至各测试站。测试站在收到纸质版证书后,将在龙岩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领取事宜。

四川成都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5月25日开始,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26日,具体进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怀贤楼,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提示的地点进入相应候考室,等待测试。

二、测试要求

(一)各位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测试教学楼。

(二)普通话测试需刷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各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所有考生禁止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三、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相关精神,取消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即考前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观看操作指南(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将考试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来啦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宏伟区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和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高中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六所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不含专升本)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音体美教师岗位招聘范围扩展至相关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附件3),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允许报考,且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igmanbob@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含2025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应届(含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

③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0419-5317199

辽阳市宏伟区人社局:0419-5308218

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相关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招聘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2024年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区委党校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sqjyjrs@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待遇

本次被录用的在辽阳市辖区内无房的教师,区政府将免租金提供约50—70平人才公寓(水、电、煤气费用自理),直至在辽阳市内购房或离开文圣区。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文圣区教育局:0419-2120225

文圣区人社局:0419-2122002

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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