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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县2020中小学教师选调4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黎川县2020中小学教师选调4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改善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城区中小学教师缺额的实际,2020年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选调工作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领导组成。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选调计划学科岗位

  2020年,计划从乡镇中学选调1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学任教,从乡镇小学选调38名在编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共计选调教师48名。

  (一)城区中学选调

  语文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数学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英语学科1名(一中1名);生物学科1名(一中1名);政史学科1名(一中1名);物理学科2名(一中1名、二中1名);美术学科1名(一中1名)。

  (二)城区小学选调

  语文学科16名(第三小学2名、新区小学14名);数学学科18名(黎川三小2名、新区小学16名);英语学科3名(第三小学1名、新区小学2名);体育学科1名(黎川三小1名)。

  三、选调报名基本条件

  1.编制与教龄。本县乡镇中学及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学校任教满三年(2017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小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要求,无违法违纪现象,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合格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一致,或选调人员近两年任教过所申报选调的学科;

  5.年龄条件。男性45周岁以内(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城区学校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都必须报名参加选调,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本次未参加选调或选调未录用的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借调人员原则上回原编制学校工作。

  四、选调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符合条件者须携带《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近期(3个月以内)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近照两张到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27日—29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时一并提交享受资历业绩评分的原始证件及《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 绩自评表》,《报名申请表》和《资历业绩自评表》均需提交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名截止时间后补交一概不受理。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选调过程中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办法

  (一)资历业绩评分(占40%)

  由人社局、教体局和选调学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成立选调工作资历业绩评审小组,对报名申请人填报的《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进行评审核算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入闱现场试教人选,学科选调1-2人的差额比例为1:2,选调3-4人的差额比例为1: 1.5,选调5-6人的差额为3人,选调7人以上的差额为4人,差额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                                             

  资历业绩评分项目如下(穷尽列举法,评分项目之外未列举的一律不参照、推理评分):

  1.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5-4-3分;

  2.省、市、县、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3-2-1分;

  3.省级现场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县内片区1分;

  4.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5-4-3分、省市县级骨干教师4-3-2分、县级学科团队成员2分、校级学科团队成员1分;

  5.班主任1分;

  6.高级教师职称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7.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优2分、师德师风优1分;

  8.大专学历1分、本科2分、研究生5分;

  9.县级教学能手2分;

  10.县级优秀科任教师奖一二三等奖2-1.5-1分;

  11.2017-2018、2018-2019学年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排名每年15分(第一名15分,每下降1名少0.5分),共30分;

  12.“三字一画”合格的3分。

  以上1-10项评分项目,每项不累加计分,取最高分值。以上1-12项除第11项外资历业绩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1日。

  对资历业绩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4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二)现场试教评分(占60%)

  对入闱现场试教的人选,由本县及外县同类别高级教师分学科组建评委小组,开展集中现场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提前3日通知。对现场试教评分进行排序,分学科岗位将第一名得分折算为60分计入总分,其余人员按其与第一名的得分比例折算,计算出得分计入总分。

  将资历业绩评分(占40%)与现场试教评分(占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出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择优选调。   

  六、组织实施

  1.本实施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历业绩评审小组、现场试教评委小组人员由教体局和人社局在开展该项工作前的最短时间内临时抽签决定。资历业绩自评表由资历业绩评审小组评委核算签字后留存备查;现场试教采取临时抽取课题、备课准备45分钟,试讲10分钟的方式进行。

  2.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择优选调名单时,若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现场试教-资历业绩-教学成绩-学历-职称”分值高低确定顺序。

  3.选调择校:选调按考生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择校。

  4.选调的每个环节结果,公示3天。

  5.选调结果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复,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6.对于乡镇中小学因教师选调而缺老师的,从当年“三定向”教师和省招教师中补充。

  7.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选调领导小组。

  附件:1.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

  2.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附件1: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申请表

  申请选调学科: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 片

籍  贯

 

民族

 

政 治

面 貌

 

身份证

号  码

 

参加工

作时间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在  职

教  育

学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位

 

何时何种方式进入教师队伍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编制所

在学校

 

现任课学校及学科 

 

学校职务

 

教师资格证类别

 

学习及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称 谓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承诺

本报名申请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

意见

 

 

(教体局代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黎川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资历业绩自评表

序号

资历业绩评分项目

证明材料(注明获得时间、级别)

自评

得分

评审小组

核算得分

备注

1

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5-4-3分;

       

2

省、市、县、局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4-3-2-1分;

       

3

省级现场优质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5-4-3分、市级4-3-2分、县级3-2-1分、县内片区1分;

       

4

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5-4-3分、省市县级骨干教师4-3-2分、县级学科团队成员2分、校级学科团队成员1分;

       

5

班主任1分;

       

6

高级教师职称3分、中级2分、初级1分;

       

7

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优2分、师德师风优1分;

       

8

大专学历1分、本科2分、研究生5分。

       

9

县级教学能手2分;

       

10

县级优秀科任教师奖一二三等奖2-1.5-1分;

       

11

2017-2018、2018-2019年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排名每年15分(第一名15分,每下降1名少0.5分),共30分;

       

12

“三字一画”合格的3分。

       

  报名申请人签名:                

  资历业绩评审小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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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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