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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2020年招聘教师1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莒县2020年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无教师资格人员,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到莒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莒县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教师130名(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7月2日发布的《2020年山东省莒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简章》,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数量,达不到招聘计划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并列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另行追加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6日10:00至7月29日15:00

  应聘人员登录莒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招聘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0633-6207710),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6日10:00至7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8月2日8:30至8月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0年山东省莒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到莒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文心东路499号二号楼3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在3人以下的岗位规定比例为1:3,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规定比例为1:2)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可在同一学科A、B两个岗位内互相调剂,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将其平均调整到相应学段语文、数学(语文优先)招聘计划中。实行定向招聘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B岗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计划中。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莒县教育和体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2020年山东省莒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有编号的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现场采集右手食指指纹。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学科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学科知识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段专业知识,同学科同内容;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在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内容,试讲共7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才艺展示,分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共5分钟,其中规定项目为键盘和声乐,由评委指定一首本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中的一首曲子现场进行弹唱,不超过3分钟,自选项目不超过2分钟;体育学科专业技能测试为跑、跳、投和技巧;美术学科专业技能测试为水粉和素描180分钟;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才艺展示,项目自选,共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待本学科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面试人数较多的,上午和下午分别宣布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

  (一)考察

  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基本信息涂改、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县外等事宜。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教师。

  本《简章》由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207710  6223024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 莒县2020年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 莒县2020年度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3.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1:

莒县2020年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岗位名称

类别

招聘计划

学历

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初中语文教师

A

2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

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古典文献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汉语国际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以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数学教师

A

2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

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数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以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英语教师

A

3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

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英语、商务英语;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英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翻译硕士(英语);

以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英 语(外语)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物理教师

A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物理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以初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化学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化学、应用化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化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以初中及以上化学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化学教师资格证

 

初中政治教师

A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政治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学科教学(政治);

以初中及以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历史教师

A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历史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教学(历史);

以初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历史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初中地理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地理学一级学科、地质学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教学(地理);

以初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地理教师资格证

 

初中音乐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以初中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

 

初中体育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体育学类;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体育学一级学科;

以初中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体育(体育与健康)教师资格证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

以初中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

 

小学语文教师

A

13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B

3

不限

定向

1

2016年招募选派到莒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莒县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且考核合格人员

定向岗位:碁山镇第二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

A

9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B

2

不限

定向

1

2016年招募选派到莒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莒县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且考核合格人员

定向岗位:碁山镇第二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

A

4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英语、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英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翻译硕士(英语);

以小学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英语(外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B

1

不限

小学音乐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以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音乐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体育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体育学类、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体育学一级学科;

以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体育(体育与健康)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美术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美术学、设计学;

以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美术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

以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不限专业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信息技术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道德与法制

教师

B

1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以本科学历应聘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小学教育;

以研究生学历应聘的:政治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学科教学(政治);

以小学社会(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不限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小学社会(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

教师

A

55

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以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聘的:专业不限

限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无教师资格证者,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B

15

不限

  附件2

  莒县2020年度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

  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试期间必须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自考前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四、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集体考场,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留置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请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要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或网约车等赴考点的,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八、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莒县疾控部门联系方式: 0633-6221537   

  附件3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情形

 

 

 

姓名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地(县(市、

区))

28天内境外旅居地(国家地区)

 

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

核酸检测

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健康监测(自考前14天起)

天数

 

监测日期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早体温

晚体温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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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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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海宁市2026年普通话测试第一次报名公告

海宁市2026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经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上次普通话测试还不能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查询到成绩的,不得在本测试点报名。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本次报名对应的测试日期为:6月28日。测试地点在海宁市硖石街道新海大楼(平阳路456号),相应测试通知将于6月22日左右发布在“潮城普测”微信公众号,请持续关注公众号,错过考试责任自负。

三、报名对象

    凡在嘉兴市工作或生活的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及缴费事项

1.报名时间

6月5日9:00起,报满即止。     

2.报名方法     

3. 咨询电话: 057387878302  联系人:徐老师 。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5月20日

附件:普通话报名二维码   

 

              

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6〕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根据各省份需求情况,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2.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3.年龄不超过33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6.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四)工作重点。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特岗教师招聘。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在“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各地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

  (三)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教育部将把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核拨下一年度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

  (四)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实施工作跟进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和教师保障相关政策要求,重点摸排特岗教师招聘、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入编手续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各地在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2027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数量,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云南省2026年6至8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普通话应用水平,满足广大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者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6月9-12日(每场800人)、7月7-10日(每场800人),8月11-14日(每场800人),共计12场,合计9600人。

(二)测试地点: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云南开放大学考点(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云南开放大学大门左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19日9:00至测试日期前1天(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统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

2.操作流程: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官方网站,按要求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点及场次、在线缴费等步骤(具体操作见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

四、测试费用

(一)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二)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无法变更测试日期和时间,无法取消测试,也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三)测试费财政电子票据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开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1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二)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主楼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厅大门左侧)。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证书邮寄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四)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二)目前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考位充足,请广大考生务必自行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65149、65103077。   

 

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pdf

黑龙江省伊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伊春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6年伊春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港澳台居民在伊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请程序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20日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但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四、现场确认程序

(一)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伊春市教育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56号(原伊春市审计局)

现场确认地点:伊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伊春市教育局二楼203)

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458-3878492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相关事宜请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体检标准依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伊春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

伊春市第一医院(地址:伊美区繁荣西路104号伊春市第一医院住院二部二楼,联系电话:0458-6117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周六、周日上午8:00-11:00)、伊春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伊美区通山路176号,联系电话:0458-3900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

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粘贴的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且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最后的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填写,同时,提交《体检表》附带的体检报告单。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伊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9.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10.一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最后4位)。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教师资格审核

上半年第一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前,第二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陕西省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现就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咸阳市户籍。

2.持有咸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在咸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限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体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注:我省公安部门已开通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以备现场确认查验。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至6月22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账号注册及实名核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将进行系统间比对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有关规定完成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体检地点:咸阳市中心医院西郊体检中心(咸阳市经电南路中段,咸阳市实验中学东门东南角)。联系电话:029-33765333。

3.所需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按时参加体检。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与体格检查后,应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材料等事宜详见公告。

四、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确认等工作,凡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9-33328033。

 附件: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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