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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陇南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5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结合陇南市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为缓解人员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8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8名,县(区)事业单位450名。按照行业分,教育口事业单位155名,卫生口事业单位237名,县(区)党群口事业单位11名,县(区)政府口事业单位8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陇南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 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具体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
  5.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1.县(区)直事业单位限陇南市户籍或生源, 乡镇事业单位限本县户籍或生源的以《岗位计划简表》要求为准,未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放宽至陇南市户籍或生源(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之前)。
  2.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
  (五)其他岗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如下:
  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本次公开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在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 7月31日17:00 。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市卫健委负责,县(区)党群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县(区)政府口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后3日内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17:00。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先进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再进入非税缴费界面,填写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届时发送至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务必保证通讯畅通)进行缴费。按照有关规定报名费为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慎重选择应聘岗位,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县(区)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教育口岗位和卫生口岗位考专业知识;其余综合类岗位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不到1:3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2.教育口岗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卫生口岗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实施,县(区)党群口岗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人社局负责实施,县(区)政府口岗位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各县(区)人社局制定面试方案,涉及党群口招聘人员的县(区),由其组织部和人社局共同制定面试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成绩按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和市人社局事业科,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县(区)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余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考察人选填写《考察表》并接受用人单位考察。市直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教育口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查档案并向市人社局事业科报送档案审查结果,卫生口岗位由市卫健委统一收集后报市人社局事业科审查档案;县(区)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党群口岗位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查档案,教育口岗位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查档案,政府口(含卫生口)岗位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查档案,并按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市人社局事业科和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档案审查结果。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考试只在本环节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口岗位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卫生口岗位由市卫健委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县(区)党群和政府口岗位由县(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陇南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2020年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五年,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监督电话:
  陇南市委组织部:0939-8236269
  陇南市人社局 :  0939-8219651
  报名咨询电话:
  陇南市委组织部: 0939-8236269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9651
  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
  陇南市卫健委: 0939-8870201
  武都区人社局:     0939-8232266
  宕昌县人社局:     0939-6171198
  文县人社局:       0939-5522745
  康县委组织部:     0939-5127868
  康县人社局 :      0939-5121302
  成县人社局:       0939-3220255
  徽县人社局:       0939-7521702
  两当县委组织部:   0939-7121146
  两当县人社局:     0939-7121115
  西和县人社局:     0939-6624826
  礼县委组织部:     0939-4483168
  礼县人社局:       0939-4421195
  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400-838-9296

附件:
1.甘肃陇南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5人公告 陇南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简表.xls
2.甘肃陇南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5人公告 2020年陇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缴费流程.docx

中 共 陇 南 市 委 组 织 部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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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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