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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潞州区2020招聘教师岗9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长治市潞州区2020招聘教师岗9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引进1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1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主要是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12月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研究生学历教育改革之前,高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本次引进优秀专技人才对教师岗位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5.长治市直及各县区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6.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选拔、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引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luzhouqu.gov.cn/ )。

  考试安排、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具体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7月25日8:00至2020年7月29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②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0年7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7月30日12:00前,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7月30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潞州区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健康承诺书》打印

  为做好引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在公告附件下载并于考前一日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笔试、能力测试当天随身携带以便核验入场。

  报名人员请妥善保管好《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承诺书》和准考证。

  2.选拔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的,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考核人选。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在1-5倍(包含5倍)之间的,全部进行能力测试,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且影响到体检、考察考核排名的情况,需单独组织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大于5倍的,先进行笔试,按拟引进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通过能力测试,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笔试成绩60%+能力测试40%的方式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到体检、考察考核排名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能力测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公告在网站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能力测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结果由组织部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3)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能力测试和总成绩均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能力测试成绩×40%

  3.体检 

  按照拟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得分情况依照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4.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采取走访了解、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5.公示 

  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潞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被引进人员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引进人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在取得教师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转入主岗服务,如在本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其中:教育系统88名,医疗卫生系统30名。具体的岗位名额详见《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教育系列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报考医疗卫生系统岗位考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岗位数按“岗位/2”分别设男性岗位和女性岗位,分别择优聘用;

  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2020】30号)文件要求,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长治市直及各县区在编人员均不得报考;

  9.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公告发布:在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luzhouqu.gov.cn/)和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 http://www.rsj.changzhi.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

  (2)招聘信息查询: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以上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网址: http://www.luzhouqu.gov.cn/)。

  具体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7月25日8:00至2020年7月29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②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③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④考生不得身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0年7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7月30日12:00前,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7月30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比例,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核减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原发布网站公告。

  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55-2253210。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7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健康承诺书》打印

  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在公告附件下载并于考前一日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笔试、面试当天随身携带以便核验入场。

  报名人员请妥善保管好《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承诺书》和准考证。 

  3.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人文科技常识等。

  教育系统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等。

  医疗卫生系统专业知识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以拟招聘岗位与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健康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是否合格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a.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b.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说课、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c.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所报岗位分类排队,按拟招聘人数1︰1择优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环节。如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引才及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电脑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安排进行一次复检,在公开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不顺延递补。

  5.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针对拟聘用人员在原用人单位和社会上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不顺延递补。

  6.选岗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教育类考生,同类岗位所有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以笔试成绩为准),并签字确认。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考核、选岗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引才及招聘领导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审批

  (1)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全额或差额)。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对招聘到教师岗位的专技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转入主岗服务,如在本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提交相关手续(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4)潞州区人民医院、城区医院、城区第二医院岗位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方可调整工作单位,如违约则参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违约处理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三、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355-2239874

  纪检监察组0355-2239872

  咨询电话: 0355-2253210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领导组。

  特别提醒:1.近期各类考试较多,如公开引才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时,公开引才笔试与公开招聘笔试将同时进行,请广大考生引起注意,做好合理安排。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1.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3.考生健康承诺书。 

  长治市潞州区公开引才及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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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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