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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南陵县城区2020年选聘30人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芜湖南陵县城区2020年选聘30人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相关学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公办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被我县正式录用在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2015年9月前录用)的在编在岗教师。

  3. 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对借用在县城区学校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 资格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需提供学校证明和课表),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2. 近三年因参与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等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受查处的。

  3.《芜湖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出台后,有其中所列行为之一的。

  4. 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5. 根据有关规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20-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报名时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个人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校附同意报考的意见。

  (2)单位证明和鉴定。学校出具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和对教师的鉴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状况、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借调在城区学校教师的证明和鉴定材料由借入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材料(含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选聘考试。

  (三)统一笔试(闭卷)

  1.内容及分值。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90分)和教学设计(占30分)。满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2.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公布笔试成绩:

  7月27日前,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笔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

  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各选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选聘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选聘岗位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为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7:30。

  5.专业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8月7日前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聘人员

  1.依据各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选聘岗位的拟选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选定岗位

  同一选聘岗位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定岗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调动与聘用

  1.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县城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对选聘人员原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3.2016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考试在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选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选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

  4.本方案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53-6839081

  考   务   电  话:0553-6839687

  附件1.选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南陵县2020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申请表

  附件3.选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4.承诺书

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5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安徽芜湖南陵县城区2020年选聘30人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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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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