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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城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4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惠城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480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推进2020年扩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教毕﹝2020﹞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和合同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专项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150人、合同制教学人员330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编内教师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学科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一致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我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我区公办学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即可);

  (5)具有1年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且在职在岗;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学历条件

 (1)初中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2)小学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最后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我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我区公办学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其学历要求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最后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学历条件

  (1)初中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2)小学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最后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惠城区在职在岗编内教师或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不能报考编内教师,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不能报考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编内教师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编内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且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其余人员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薪酬待遇

  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时间:2020年7月16日。

  2.地点: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5:30。

  2.网上报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cq.gov.cn)。

  3.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

  操作说明: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最新公告栏”,找到《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编内教师和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在附件中点击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

  请应聘者进入系统报名时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后果自负。

  4.提交材料

  (1)报考编内教师应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①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②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④教师资格证;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在编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⑥1年以上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惠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需提供被聘用为我区合同制教学人员后,首次与聘用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历史明细;其它应聘人员需提  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历史明细);

  ⑦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⑧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⑨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

  (2)报考合同制教学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①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②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③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在编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6.志愿填报:

  (1)编内教师岗位和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分属两个不同批次,同一批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批次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的无效;

  (2)编内教师岗位和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可同时兼报(惠城区编内教师不可以填报编内教师岗位,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不可以填报合同制教学人员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网上报名上传的报考资料,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2020年8月7日发布初审通过者名单。

  网上初审通过者于2020年8月8日下午5:30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8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暂缓提交,但须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须提交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等,且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面试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先进行编内教师面试,在编内教师招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1)编内教师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说课(先进行结构化面试接着进行说课),其中,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说课,结构化面试、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分别为100分;

  (2)合同制教学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为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

  1.编内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编内教师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30%+编内教师说课成绩×40%。

  2.合同制教学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合同制教学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50%。

  (特别提示:编内教师结构化面试成绩≠合同制教学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编内教师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合同制教学人员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

  (七)录取

  分两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编内教师,第二批次录取合同制教学人员。

  1.第一批次编内教师的录取。按照编内教师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学校编内教师招聘职数进行录取,具体录用名单请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2.第二批次合同制教学人员的录取。在编内教师招录工作结束后,按照合同制教学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职数进行录取,具体录用名单请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考编内教师岗位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能提供由惠城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满2年的加4分,依此类推。

  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防控办6月15日明电“对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应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人员要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抵粤当日进行核酸检测,并视情况实行居家隔离”的规定,来惠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者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且现在还在职在岗的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其中有一项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五)编内教师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

  (六)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该次招聘中被聘用为编内教师后,所出现的新的空缺岗位将安排补录,补录岗位及补录办法将另行公告,敬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

 (七)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政策加分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政策有规定的除外)。

 (八)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九)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编内教师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且3年内不得辞职(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制教学人员必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3年)。

  (十一)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经批准聘用的编内教师试用期为1年,合同制教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方案由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内教师职数表

  2.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职数表

惠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广东惠州惠城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4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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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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