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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天桥区2020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天桥区2020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审核材料时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本人作出承诺后(见附件4),可以先报名考试。在聘用后签订相关协议,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招聘学科岗位分有无任教经历两种。

  初中语文一组、初中数学一组、初中英语一组、小学语文一组、小学数学一组、小学英语一组、幼儿园一至五组、财务组岗位无任教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初中语文二组、初中数学二组、初中英语二组、小学语文二组、小学数学二组、小学英语二组、幼儿园六至十组岗位要求现今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上从教,从教时长至少为一学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90人。其中语文、数学、财务岗位为非技能岗位;英语、幼儿园岗位为技能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 9:00- 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8日13:00- 7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14:00- 7月31日15:00

  报名、缴费网址: https://sd.bmpta.com/jntqgkzp/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学科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最终数据。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具有至少一学年教学工作经历者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学位的也可申报同学科的无工作经验的岗位。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资格审查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知识、学科课程标准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5日下午,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面试的资格。技能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7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非技能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2.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时(未入编人员),还需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4)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上岗一年内出具考取的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技能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和微课两种方式;非技能岗位采用微课方式,其中非技能岗位中的财务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1.技能岗位的技能测试

  英语、幼儿园岗位进行技能面试。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按照每个测评项目的比例,累计相加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微课面试

  微课面试的方式,采用答辩、微课两个环节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微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微课面试占40%的比例;非技能岗位中的语文、数学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财务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也可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非技能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微课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微课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微课面试,该微课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微课面试成绩;报考财务岗位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答辩,该面试答辩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答辩成绩。

  在考察、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1136

  区教育和体育局80998128  80998129

附件:

附件1: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20200717.xls

附件2:天桥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证明201200717.doc

附件3:2020年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20200717.doc

附件4: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20200717.doc

附件5: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笔试入场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20200717.docx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943776395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山东济南市天桥区2020年招聘教师9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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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广西省河池市宜州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中小学用人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3名,招聘其他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相关要求请查阅2024年3月22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往现场应聘。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联系电话: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260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空缺岗位).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广西省河池市凤山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的通知》(河教发〔2024〕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决定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活动,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二)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双选会招聘教师共13个岗位20名,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共5个岗位11名(事业编制)。

(二)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共8个岗位9名(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及在职特岗教师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河池学院和其他高校2024届、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教师资格证: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5月19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截止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会签约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三个环节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3.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在招聘会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签约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相应岗位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或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在聘用期内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双选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1.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16.xls

2.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5.16.xls

3.凤山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5.16.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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