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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新区202年招聘公办教师39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长春新区202年招聘公办教师39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新区教育事业稳步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通过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等形式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9所学校,18个学科,招聘398人。具体招聘教师学校及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长春新区非合作办学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0年新区合作办学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地级市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并且连续教龄10年以上的有经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体育学科为二级乙等以上)。英语学科须具有专业八级证书。

  7.学校校医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注册护师证及以上等级证书。

  8.学校财务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财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从吉林省财政厅网站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表。

  9.现在新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不得报考,已经从新区学校辞职人员报考现岗位不再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就读的学生,未办理辞职的编制内教师,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判决或尚在缓刑期间、保外就医期间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经受到记过及以上党政处分或在其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以及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公告发布开始至7月24日下午16:00时网上报名结束,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统一使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http://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考生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打印证明、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对于报考校医岗位人员,需上传学历及职业医师证或注册护师证照片。对于报考财务岗位的人员,需上传学历及从吉林省财政厅网站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表照片。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或需上传照片材料不全的责任自负,网站设立报名截止关闭时间。

  (二)网上测试

  测试形式全程网上进行,测试形式采取首轮面试+心理测试+面试复试三次网上测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1.首轮面试。首轮面试采取远程视频网上自述、答辩与才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总计为5分钟。

  2.心理测试。首轮面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1:3比例内成绩相同或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采取固定时间段、统一组织限时网上进行,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记入总成绩,通过专业机构认定综合心理素质达到合格标准的,进入面试复试环节,对于不能如期交卷、心理测试综合素质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能参加面试复试。

  3.面试复试。采取以随机抽题说课与答辩的形式进行,说课与答辩总时间为7分钟。说课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的理解、学情的认识、教法的运用及课堂教学的把控等。

  4.校医与财会岗位。报考校医与财会岗位的考生只参加心理测试+面试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自述、答辩形式进行。

  5.拟聘人选确定。依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人选时,如出现放弃或有现场验资、政审、体检等不合格的情况,由新区相关部门审核,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补录人选。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在试用期内均为资格审查时段,如果考生学历、资格、政审、体检等与所招聘岗位不符,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造假情况,学校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资格初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初审合格者可参加首轮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复试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统一指定地点、时间,核验学历、资历等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档,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与政审。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体检、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教师管理与待遇

  (一)教师管理

  对本次招聘的教师、校医、财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一般不低于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的教师报新区人社局、教育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予聘用。

  (二)工资待遇

  招聘教师从报到之日起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计发劳动报酬,校医、财会按相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计发劳动报酬,建立正常晋升机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纸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政务网(www.ccxq.gov.cn),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关注后续相关信息。

  (三)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发放任何资料。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31-82538547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新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吉林长春新区202年招聘公办教师398人公告附件1:2020年长春新区非合作办学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吉林长春新区202年招聘公办教师398人公告附件2:2020年长春新区合作办学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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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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