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永嘉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20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永嘉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209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活动。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指标209名,其中安排上挂锻炼指标30名(16名指标用于上挂锻炼一年,7名幼儿园指标用于上挂锻炼二年,7名幼儿园指标用于上挂锻炼三年)。上挂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自行网上下载并打印《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并现场提供有关材料如下(附件5):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符合“先上岗,后考证”政策,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现场签订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师范类专业证明。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应提供所在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2020年度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上塘码道街67号)。

  注:考生须登陆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7月27日至7月31日期间8:30-18:00开放。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术、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 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分别为30%、70%。综合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8月 6日上午9时—2020年8月8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登陆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http://xxgk.yj.gov.cn/col/col1331603/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至19名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足球教师岗位按1:5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足球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3);二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并现场录像(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并现场评分(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三是除足球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外的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根据各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根据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

  拟聘用对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所在的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政审调查表、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20年8月底前提交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户口不限岗位除外)。

  3.县外在编教师在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5.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不提供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的拟聘用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8.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永嘉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209人公告附件1-9.doc

  1.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指标及要求一览表

  2.2020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  2020年永嘉县足球教师招聘考试技能测试办法

  4.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6.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委托书

  7.  2020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8.  2020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9.2020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浙江永嘉县2020招聘中小幼儿教师209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