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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谷县2020遴选新兴小学和新兴幼儿园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甘谷县2020遴选新兴小学和新兴幼儿园教师60人公告

  新兴小学和新兴幼儿园将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学科配套的原则;
  4.坚持按需补充、分步遴选的原则。
  二、遴选数量
  新兴小学本次共遴选60名教师,其中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8名,音乐4名,体育4名,美术4名。新兴幼儿园本次共遴选24名教师。
  三、遴选范围
  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三中、六中初中部)、幼儿园公办教师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新兴小学教师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立德树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英语、音乐、体育、美术限定本专业;语文、数学分别限定文科、理科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实际任教学科(由任教学校出具代语文或数学课的证明)。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公办教师。
  (二)新兴幼儿园教师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立德树人,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3.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舞蹈、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在职公办教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违纪违规受过处分或有失信记录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经任教学校(幼儿园)、学区校长审核签字的。
  五、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工作实行笔试、面试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业绩考核成绩占10%。面试环节人选按各岗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业绩考核环节人选按各岗位遴选人数1: 1.5的比例,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终拟选对象按各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依据笔试、面试和业绩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笔试、面试环节末尾名次并列者一同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末尾名次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各阶段遴选结果均向社会张榜公示。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时间,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国家开放大学甘谷学习中心5楼多功能厅。
  3.只能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4.所需材料:
  ①《甘谷县2020年公开遴选新兴小学、新兴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任教学校和学区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
  5.资格审查:
  ①学区、县直学校负责初审;  
  ②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复审。
  (三)笔试(60分)
  1.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至11:30
  2.地点:大像山镇南街小学
  3.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40分(教育理论20分、教育法律法规10分、时事政治10分),专业知识60分,总分100分。
  4.试题命制:县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根据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秘密级命制试题。
  (四)面试(30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小学教师试讲时间15分钟,幼儿园教师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参选教师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方法的能力等。
  1.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试讲(自定6个课题,现场随机抽取1个课题试讲)。
  2.评委:县教育局负责从外县区聘请。
  3.评分:参照天水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标准,按百分制现场评分,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业绩考核(10分)
  1.年度考核(5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者,计2.5分。近五年年度考核一个优秀计0.5分(“特岗”、“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按合格计算)。年度考核以学区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为准。
  2.获奖情况(5分)。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者,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者(不含各类协会等奖励),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按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与正式文件相统一为准。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业绩考核成绩(满分1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七)确定对象
  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拟聘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制度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工作纪律
  1.各学区、县直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遴选工作的宣传,务必将遴选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严把资格初审关,确保参加遴选教师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2.所有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
  3.参加遴选报名的教师要提供本人真实的信息资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报考参加县域内各类遴选、不得评优选先、不得晋升职称。
  4.学区、学校参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给予学区、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同时涉及学区、学校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选先。
  5.县教育、人社部门纪委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附:甘谷县2020年公开遴选新兴小学和新兴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http://xxgk.gangu.gov.cn/uploadfile/2020/0720/202007200600589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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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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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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