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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2020年招聘员额教师118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璧山区2020年招聘员额教师118人简章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员额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员额教师1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3. 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在1984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不限应往届。

  (二)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特别说明

  符合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璧山中学东林校区(璧山区东林大道38号)。

  3.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和《璧山区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附件2);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经历证明等。

  4 .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后,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岗位1—6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低于8:1的不笔试。岗位7—38全部需参加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笔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采用合堂分卷形式闭卷笔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无指定教材。

  2. 笔试初定于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在璧山中学东林校区进行,报名情况、考场安排、准考证号等相关内容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 (http://www.bishan.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布。

  3.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

  1.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等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项目详见附件1。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模拟上课准备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基本功。

  3.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 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成绩×2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由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  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确定为岗位15—18、岗位22—25、岗位27—34、岗位36—38的体检人选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相应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项目,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的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组织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区教委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九、待遇

  员额教师经济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等条件教师确定,其中璧山中学、实验小学、御湖小学待遇在此基础上高出10%,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发放。

  十、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敬请关注。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23-85284502 徐老师

  13594644979(移动固定电话)郭老师

  附件: 1.附件1:璧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专业目录.doc

  3.附件3:璧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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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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